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爱。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周准对言欢而言,就是这样。后来的后来,言欢说:“这个城市夜晚的风很大,吹走坦荡与浮夸,总是累的时候想家,孤单的时候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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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用别人的笔写字的时候,前几个字非常像被借笔人写的,然后越写越不像,直到变成自己的笔迹。如果有人利用这种办法仿造签名将会如何,比这还要奇异,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国安十二分局遇过的比比皆是。吕乔木就是我,一个挫人,创业失败不算,紧跟着还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思考了一夜,不想拖累父母,决定放弃治疗,找份工作给父母留点养老钱,又买了一份意外险,受益人还是父母。就在找工作的时候,意外加入国家安全局,从此人生不再平凡!都说作者的第一部小说其实是在写自己,这话不假,因为直接陈述比想套口要来的简单。本小说没有遵循网文的“黄金三章”,“金手指”写法,前期可能会很枯燥。这个没办法,主角就是一个挫人,司空见惯且平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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