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东窗事发,到时候,势必不能轻易了结,陆子昆从不惧怕杀人,却也不想给师傅带来麻烦。
侯三秋十分清楚他的心思,对于董大风的陨落,他自是心有不甘,但事实摆在眼前,在这个实力为尊的修真世界,弱者根本没有资格拥有尊严,能勉强活命,已是实属不易,哪里还敢有别的指望?至于报仇雪恨,那更是无从谈起。
他沉默了一刻,低声说道:“咱们修真界的人士,时常在外头行走,遇到不平之事,总要相互讨教讨教身手,此事原也稀松平常,这位董兄弟用言语调戏贵府小姐在前,您据理力争,出手教训他在后,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而今他输了比试,丢了脸面,又即自刎,可与旁人没什么关系了,在下知您不想惹上麻烦,是以从此刻起,必定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向旁人露出半点口风。”
“唔....”
陆子昆双眉一挑,俄顷,忽地仰天大笑。
“哈哈哈,人言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你二人一个视死如归,一个苟图安逸,竟然也能成为朋友,真乃一大怪事,倘若姓董的泉下有知,见了你这般作为,不知是否会责备自己遇人不淑呢...”
侯三秋被他讽刺了一顿,不免露出一脸尴尬的神色,但苦于形势所迫,当下并不敢反驳,只唯唯而已。
“伙计!”
陆子昆首战告捷,加之取笑了侯三秋一番,自是志得意满,心情大好,便即转向一旁,对着屋后喊了一声。
“小人在。”
先前那名店东家,被他支出去后,竟然没有逃跑,一则是因为不敢,试想他一介升斗小民,日复一日,过着寻常人家该过的日子,哪里见识过陆子昆那种凝气成刃,聚水成锥的手段,一见之下,当场被骇得肝胆俱裂,就算陆子昆没在跟前一板一眼的盯着他,他也不敢冒着被人灭口的风险,自行离去。
二来,他小本生意,祖孙三代都在此地经营,家中还有许多人口,就算跑得了他一个和尚,也跑不了这间庙。
人生在世,谁也不想飞来横祸,但既然灾难已经发生,他恰好赶上,便也只能硬着头皮应付。
他正在屋后指使自家的两个伙计,在院子里挖坑,忽然听到屋子里那尊‘瘟神’又在呼唤自己,当下来不及多想,赶紧一溜烟似的小跑进屋,躬身说道:“爷,唤小的何事?”
陆子昆晃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说道:“我问你,叫你办得事,你可办好了?”
店东家连连点头,“办..办得好了。”
“嗯,坑挖得可深?”
“深!深!”
“尺寸可大?”
“大!大!管保能对上爷的心思!”
“嘿,如此甚好,你们两个把他抬到后面去,动作快点。”
闻言,侯三秋与那店东家相互对视了一眼,二人均是默不作声,一个去抬董大风的上身,一个去抬他的两脚,可怜这二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一个刚刚元气大伤,还要被拉来充当苦力。
陆子昆说完,双手背负在身后,衣袂一振,迈步便向后院走去,更不向那两人看上一眼。
侯三秋与店东家费了老大气力,才把董大风的尸体抬至后院,陆子昆站在坑边,粗略的打量了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自语道:“不错,这厮果然没有糊弄我,坑挖得倒也合用。”
那俩人把董大风的尸首放在地上,呼呼的喘了一阵粗气,店东家一面小心翼翼地向陆子昆询问道:“爷,这一切收拾妥当了,是不是就...”
陆子昆微微扬起头,用下巴冲侯三秋的位置点了点,说道:“先把这具尸体搁进坑里等着,我跟这位先生还有几句话说。”
“是。”
店东家答应了一声,自去一边忙活起来。
“阁下...”
此时此刻,侯三秋的内心,却是忐忑不已,他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董大风的尸首,又瞟了一眼一旁行若无事的陆子昆,正在脑海里组织措辞,寻思该怎么做,才能逃离此是非之地时,忽听陆子昆在一旁淡淡说道:“你也去吧!”
短短一句话,立时打消了侯三秋所有的疑虑,他如蒙大赦,长出一口气的同时,赶紧又对着陆子昆行了一礼,小声道:“多谢阁下不杀之恩,请阁下放心,在下明白规矩,此去必当归隐山林,销声匿迹。”
陆子昆闻言,鼻子里轻轻的哼了一声,也不回话。
侯三秋不虞有他,一揖过后,便即拜别,头也不回的向着远处走去,就在他走出几十丈远,以为自己即将脱离险境时,这位魂不守舍的修士,却忽然感觉背上一疼。
“怪哉,刚才打斗时,并未伤到后背,何以一痛至此?”
心念及此,侯三秋便伸手往背上摸去,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股疼痛的感觉,便经由他的背部,扩散到他整个胸腔,剧痛瞬间扩散。
侯三秋只来得及低头一看,便只见一支长约三寸的水锥,从他的胸前突了出来。
“妈的,阴沟里翻船了!”
这是他临死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侯三秋没有听到,在那发水锥带走他体内所有生机的同时,那间茶馆的后院,有一名少年正冷冷的说道:“我生平最恨软弱之人,若跟我咬牙硬到底,没准我还能饶你一命,可你若是张口讨饶,我偏偏不饶,哼!”
远处的侯三秋身形一晃,随着一阵冷风吹过,‘噗通’一声,扑倒在了地上。
假如老天再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绝不会再轻易相信那个外表人畜无害,做起事来手段却比大人还要残忍的冷血少年。
江陵城,日落山。
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日落山下,野花成群,绿草如茵,春风徐徐吹过,掀起了一阵阵的花的浪潮。
日落山是江陵名山,其中有两处最著名的胜景,一是落日余晖,二是野花遍地,每到黄昏时分,人们站在山上,便会看到神圣的金光,洒满人间的每一个角落,过了一会儿,阳光不再耀人眼目,而是变得十分柔和,橘黄的圆日,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烧霞中徐徐而下,仿佛将人的思绪也带到了远方。
这时节,山上已是开满了野花,这些花都没有名字,长势却很喜人,亭亭玉立,不蔓不枝,素白的花瓣仿佛瓷器烧成一般,冰清玉洁,晶莹剔透。
映衬着满天金光,就像是在山上点起了一束束的火把,正是无比绚烂!瑰丽莫名!
李骏凌深吸一口气,歌声像是悠扬的竹笛那样,随风散落在天地之间,他生就一副好嗓子,每天吃过午饭,便会爬到山上,一边欣赏落日,一边放声歌唱。
李骏凌今年十四岁了,父亲是江陵豪绅,母亲是南部贵族,得益于这两个原因,他的整个童年,都是在一片幸福温存之中安然度过的。
然而,虽然他生活富足,父母又极有地位,但他还是非常苦恼,原因便是在于,打从自己开始记事起,他就始终脱离不了药物的控制,一想到那些闻起来又腥又臭,尝起来又苦得要命的草药汤,李骏凌那张清秀的小脸马上就会忍不住皱成一团,其实,这也不能怪他,这世上又有哪个孩子,愿意拿药当饭吃,还要天天泡在要罐子里。
平日里,父母虽然对他百般宠溺,有什么不大的过错,一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只有在这件事情上,不论是父亲,抑或是母亲,都对他要求的分外严格,根本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一开始的时候,李骏凌还十分抗拒,有时候脾气发作起来,便忍不住打翻药盏,他曾经还用过绝食的方式来抗议,直到后来得知自己身有顽疾之时,情况才有所好转,他也终于明白了父母的良苦用心,渐渐开始配合治疗,然而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很讨厌喝药。
这一天吃过午饭,他像往常一样,爬上了山顶,坐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闲看满山春色。
忽然一阵风刮过,一个甜美的少女声音,随着这阵微风,传进了他的耳朵。
歌声一下子顿住了,李骏凌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少女正在坡下对他挥着手臂,暖风缭乱了她的发丝,同时也吹起了她的裙边。
“香菱姐!”
李骏凌一下子笑了出来,咧咧嘴,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小弟!”
那少女同样也是恬淡的一笑,左手提起裙裾,另一只白腻的小手,从袖子里穿出,迎着李骏凌递了出去。
“拉我一把!”
“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来帮你。”
少女身着一身淡粉色的裙衫,脚下却是一双丝履,山顶上形式陡峭,遍布石块,她想登上山顶,自是十分困难。
她是李骏凌远方姑父家的孩子,名叫李香菱,今年十六岁,因是父母早已亡故,是以,从十岁时,便一直寄宿在李景鸿的府上,李家财力雄厚,家大业大,李景鸿夫妇又均非度量狭小之人,是以对于这落难少女的投奔,并不怎么排斥,归根结底,无非也就是添双筷子而已,还能让李骏凌多个玩伴。
李香菱身为女子,再加上寄人篱下的经历,心思便比一般孩童早熟,因此,从李骏凌会说话时,她便自行肩负起照顾弟弟的责任,诸如洗漱,吃饭,喝药的事情,全部有她一力承担,而对于她这种行为,李骏凌的父母却并不怎么愿意,夫妇二人都觉得,少女既是蒙难前来投奔,那么无论亲疏远近,关系如何,都应该好生照拂,若是真的让那少女,去做那些只有奴仆下人才配做的事,岂非轻贱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