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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四日,万历五年,岁在丁丑。

宜:远行、动土;忌:诉讼。

虽然黄历上明确写明了忌诉讼,但这天最引得北京城上下人等关注的却还是诉讼之事——三司会审东厂与锦衣卫之间的这场矛盾与风波,而审案的地点,则定在了刑部衙门的正堂。

当消息散播出去后,这天一大早地,就有来自四九城各处的百姓跑来刑部这个一向没多少人会靠近的衙门看热闹了,毕竟这等大规模的三司会审,受审的又是东厂和锦衣卫这样的风云机构,足以惹来所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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