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要说起来,打架斗殴这档子事儿处理着也简单。
先看事情起因,再看谁先动的手,最后根据这个两个前提条件判定双方的对错和责任。
如此处理虽有失公允,但也保证不会出现什么大错。
当然有钱人总是站理的,至少在治安厅的官员们眼中是如此。
然而这里还有个隐晦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看动手双方的身份和地位。
若是升斗小民闹了别扭,随意吓唬吓唬就完事儿了。
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全都交钱了事儿。
若是谁胆敢不交,说不得要到地牢里蹲上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