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反正热红酒其它地方未见过,那就应该是热情大方幽默有趣而富有艺术细胞的布达佩斯人的杰作。

在我的感知上,红酒一直是一个成熟而感性的女子,所以红酒要“品”,而不要“喝”。因为喝太快,不可能仔细聍听她众多故事中的每一个细节。这里的hotwine似乎就是为了取暖而设的产品,既然为了取暖那就只能喝,大口大口地喝;故此打心眼里从见到这个名字的第一眼开始就是排斥,也一直没有买一杯试试的冲动。

那天早上到皇宫游览,北风呼啸却吹不走浓厚的云雾,不仅遮挡住皇宫前面的链子桥,更遮挡住多瑙河对面那雄伟的议会,甚至连太阳也遮挡住了,天冷得即便穿着厚厚的皮袄也浑身不住地发抖。刚好在皇宫的小卖部又见到hotwine的招牌,于是忍不住还是买了一杯,却终于喝不完。

热量把红酒里的酒精气息完全蒸腾出来,杯子甫一靠近嘴巴,酒精的味道不仅直接钻入鼻腔,更熏得迷了眼睛,实在让人难受。红酒本身又因为挥发掉酒精以后让葡萄的酸涩感觉愈为明显,一下子霸占了舌头上所有味蕾。

在中国,北方的人习惯了在冬天里喝两杯,那是中国白酒;在波兰和俄罗斯,小酒壶里装满伏特加对于每个男人似乎成了手表以外最标配的随身物品。如果单纯为了在寒风中取暖,我宁愿忍受这些烈酒割裂喉咙的痛楚。因为哪怕是一小口,从丹田处升腾而起直到脑门的热量就可以让人浑身冒汗。

现在却不是,虽然没有喉咙的疼痛,但眼口鼻都不好受。虽然快喝也能增加胃部的热量,但在寒冷的冬天,我们应该更需要血液沸腾所带来的温度。

你,总让我撕心裂肺的痛,但为什么痛完以后血液却变得近乎凝固?难道你就是用这样的方式让我牢记你的存在?!

  1. 上一章
  2. 目录
  3.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