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说之前的王小非,最怕遇到类似于狼群这种喜欢搞群匹的,那么现在可以让他们尽管来试试!
指尖陀螺、不、指尖旋风一窝风都给送上天!
王家的功法,主要法术都是偏向于风系的,比如王小非的老爹王钟言,当初突破纳气境后,第一个法术就是风系。
一手控风开钥匙,直接惊呆了王小非。
现如今王小非虽然还没到纳气境界,但是单从控风角度来说,绝对不亚于他老爹之前的水平。
更关键的是,他老爹控风是用灵能的,而王小非控风则是近乎本能!
“这有点硬霸了啊……”王小非看着自己的双手,再看看那一道龙卷风肆虐过的土地,喃喃的道。
“这应该也算是一种法术吧?”王材也有点吃惊,这风息的力量强横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理解。
——实际上,这种自然之灵的罕见程度丝毫不亚于有灵性的铸造材料,王材上一世终其一生也没有真正见过拥有这种东西的人,之所以有所了解,其实还是通过家族的资料记载。
王材上一世所在的家族,也算是星球上首屈一指的大家族了,各种修炼奇闻记载繁多,本来王材都当成小说来看,没想到这一世到了地球这一界,居然还用上了不少——关于铁精的知识,他也是从一本奇闻录里面学到的。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同样是遇到风息,地球上百亿人,能把握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将其收入囊中的,仅王小非一人!
先别说除了他压根没别人能随身携带这么多灵珠,也不说别人能否在如此暴烈的飓风中侥幸存活,单说能感知到风息存在并将其认出的,就绝对不做第二人想!
哪怕王不才来了,也只能在龙卷风中吃一头一脸灰尘狼狈逃去,休想有任何收获。
就是因为缺少这方面的知识!
“还是得多读书啊!”王小非从空中徐徐下落,满脸感慨。
当然,大学里的那些书还是算了,一百多年前没变化,里面的知识已经完全过时——当然,其实一百多年前就过时了。
现在要读的当然是修炼基础研讨会里的通识资料,之前这几个月虽然陆陆续续读了不少,但是每当真正需要的时候,才发现完全不够用。
缓缓落地后,王小非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龙卷风卷到了野外不知何处,急忙掏出通讯器来查看定位。
这么一看不打紧,才发现自己居然已经离开巨石城足足五百多公里远——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龙卷风居然跑了五百多公里!
幸好这里还有定位信号,否则该怎么回去都不知道……
至于五百多公里的距离,对于现在的王小非来说那完全不是问题——轻轻一跃再次飞到空中,起飞!
加速、加速、在加速!
空中飞行的感觉果然比用两条腿跑舒服得多,唯二美中不足的就是眼睛快睁不开和几乎没法呼吸了……
还好王小非是有灵识的,灵识开路闭着眼飞也没问题。
至于呼吸么,先憋着吧……现在的身体对氧气的需求量很小,半小时不呼吸都没什么问题。
不过半小时的光景,巨石城已经遥遥可见。
就在王小非想要降落、低调进城的时候,灵识突然敏锐的发现了地面有东西在匍匐前进。
仔细一看,正是张砍他们所担心“那群畜生”——伏地灰蜥!
王小非见过这种生物的图像,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不过此时看到其真身还是颇有几分惊讶。
这玩意儿也太大了!
从进入天予星之后,王小非所遇到的最大生物是一阶顶峰的丛林鳄蜥,但是即便最大的丛林鳄蜥也比眼前这群灰色的蜥蜴要小得多。
——这群伏地灰蜥中,最小的几只恐怕也得有十米长,至于最大的那只,恐怕有接近二十米!
二十米是什么概念,地球上最长的亚马逊森蚺也只不过是十米左右,眼前这只最大的伏地灰蜥居然足足是其两倍长度。
而且还不是蛇一般的长条形状,而是有着接近椭圆的庞大身躯!
“这踏马的一只能出多少肉!”
伏地灰蜥跟丛林鳄蜥一样,肉质鲜美无毒,是不错的食材,尤其是后腿肉,据说比丛林鳄蜥的后腿肉还要鲜嫩,特别适合烧烤。
——前提是你得能干掉它。
但是说实话,王小非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巨型生物恐惧症的,在这种大家伙面前,总感觉口干舌燥、双腿发麻。
不过也就如此了,他倒是不至于害怕——这群伏地灰蜥顾名思义,只能在地上爬,绝对是不会飞的。
现在的王小非,那可是会飞的!
王小非心中充满了优越感。
不过,这么多伏地灰蜥——粗略一看,足足有三十多只——大晚上的这是要去哪溜达?
王小非下意识的看了看通讯器的电子地图,看方位的话,它们前进的方向赫然是巨石城方向。
这群伏地灰蜥要夜袭巨石城!
“踏马的这是要找老子老子的麻烦!”王小非暗骂。
看来这事不能善了了,尤其是仔细感应了一下,接近二十米的最大的那只伏地灰蜥居然隐隐散发出二阶气息。
二阶灵兽袭城?这么巧正好让自己撞上了!
王小非心中冷笑:“正好给老爹一个见面礼!”
此时狂风仍在,只不过没了龙卷飓风的牵引,天空早已没有一丝云层踪迹,只有白惨惨的月光冷漠的照着。
王小非取出养吾剑,运转《化灵术》收敛了全身起息,对准地面上最大的那只伏地灰蜥无声无息的直坠而下。
正在地面上带领群蜥前进的伏地灰蜥首领,此时正踌躇满志——自从上一任首领被巨石城人类围攻击杀后,它是它所在族群这半年多以来第一只突破到二阶的,作为新任首领,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在族群中建立威信。
——对于野兽来说,服众的最好方式有两个:一个是展现出强大的战斗力,另一个是带领族群找到最美味的食物。
无论哪一条,最好的对手都是巨石城的人类。
只可惜它此行注定不会顺利。
就在它隐约觉得有些心神不宁的时候,一柄锋利无比的剑从天而降,直接破开它的额骨刺入大脑之中。
眼前的月光、幻想中的场景全都陷入了一片黑暗!
……
一击得手!从天而降的王小非猛地拔出养吾剑,傲然立在死去的伏地灰蜥额头上。
“吱——!吱——!”片刻后,剩余的伏地灰蜥这才发现了王小非和已经毫无气息的首领,顿时乱成一片,竭力嘶吼着。
如果是狼群,首领被击杀后,其他狼十有八九是会溃散四逃的,但是蜥蜴不同。
作为冷血动物,杀戮进食就是他们最大的欲望,畏惧这种东西虽然也有,但是并不多。
当下,最靠近的伏地灰蜥就开始红着眼超王小非冲了过来。
只不过他们的速度实在太慢了,及时是在狂风之下有所提升,也比正常人跑步快不了多少,而且它们也不会像丛林鳄蜥那样拥有强悍的弹舌攻击,是纯粹的力量加防御型的选手。
这种对手对于手持养吾剑的王小非来说,几乎毫无威胁,拥有能够全方位探查的灵识、超高的移动速度以及随时可以飞行的能力,王小非在这群伏地灰蜥中游刃有余,养吾剑手起剑落,一条条的伏地灰蜥纷纷葬身剑下。
不过片刻功夫,三十二只伏地灰蜥尽数殒命剑下。
养吾剑剑身光洁如新,滴血不沾。
而王小非傲然挺立尸群之上,浑身腥臭。
……
伏地灰蜥的血液味道确实不好闻,但是尸体却都是宝物。
一身鳞甲防御力超强,而且哪怕最小的一只,鳞甲的面积也足够做两件以上的护甲了。
一身蜥肉肉质鲜美,在巨石城颇受推崇,同样,哪怕最小的一只也有一千多斤肉了……三十二只至少也有二十吨肉。
当然了,二阶的那只要单独另算,二阶灵兽肉的价格可不便宜。
还有蜥骨、蜥齿甚至眼球、指甲等等,都是不错的材料。
王小非毫不客气的将三十二堆巨大的尸体收入一一收入纳戒当中,随后从纳戒中取出水来冲了冲身上的血腥,把早已破烂不堪的衣服换下,穿上一身干净的衣物,清清爽爽的再次进城。
……
巨象酒吧。
“老张,风还是不停,现在云也没了,情况不妙啊!”一个战斗组成员问道,此刻他的裤裆虽然已经快要干了,但是免不了有一圈水渍痕迹——正是王小非出门时被风吸了个趔趄、把酒洒在裤子上那位。
张砍心情也有些沉重:“看来今晚都不用睡觉了,都少喝点吧,盯着点通讯器——说不定下一秒就能接到战斗指令!”
“踏马的,刚才雷不是还挺带劲么,怎么这会儿就踏马的没了!”另一个汉子忿忿的说道,显然有些沮丧。
“这巨门城的天气你还不知道?说不定下一秒钟连太阳都出来了!”张砍回道,“老老实实备战吧,又不是第一次对付那些畜生了,别太担心!”
裤裆有水渍的那位,将后背重重往椅背上一靠,端起手中酒杯:“就是就是,总不能天天指望着老天爷打雷吧?要是那样的话,还要我们干什么?——来来来,干了这杯酒,谁怂谁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