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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凰城。

煌国北域边境三大要塞主城之一,以这个庞然大物为起点,采用镇乡包城的格局建筑,十二座城门对应十二条主道,每条主道沿途建筑不断,一座座少至几十户,多为上千户的小镇小村扎堆建在一旁。

冉冉升起的炊烟,是主道上往来商人眼中靓丽的风景。

北域边境,多险山恶水。

通往赤凰城方向的主道上,五名穿着朴素,身后背着刚在山上捡来柴火的少男少女,走在归途路上,年龄大致在十二岁至十四岁不等。

边境孩子大都早熟,为首两名少年年纪轻轻,已有五尺来高,柴火堆上除了砍柴刀,还挂着自制的竹木弓箭,手里提着兔子松鼠便是今天的意外收获,一路有说有笑。

在五名少男少女身后,跟着一位格格不入,走路不忘翻阅书籍的俊俏少年郎,长得那叫一个俊美,小小年纪已初俱倾国倾城容姿。

前方五人之中唯一的小少女,不时扭头去看,每次偷窥得逞白皙的脸颊上总会浮现两抹殷红。

边境日光毒辣,风沙粗狂,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年龄阶段的少年少女已经需要上山捡柴,下田插秧,帮务农活,不曾想这位衣裳朴素,满是缝补痕迹的少女肌肤还似白脂,面若桃花,好看得紧。

五人之中,走在最前边的小胖墩季安两条粗眉直皱一起,脸上的妒意没有丝毫掩饰,他们六人都来自同一座小镇,曲水镇,在附近还算大型,总计千户人家,青筝天生丽质,在满是黑肌粗肤的边境小镇显得尤其突兀,是当之无愧的镇花,在周围一带村落爱慕者众多。

所谓的愣头青大概是指这个年龄阶段的少年吧,总是不会刻意去压制情绪。

只见镇里的孩子王,封号季胖墩的季安,突然放慢速度,直到与身后的少年并肩,一手用力拍在肩上,使得本就瘦弱的少年肩膀抖了三抖,发出吃痛的吸气声。

季胖墩嘲讽道:“俺说齐呆子,总见你一有空就捧着书在看,俺们镇上私塾里的老头子不是总喜欢说啥书中有黄金,俺见你看得这么认真,可是找到黄金下落了?”

被称作齐呆子的绝色少年郎视线终于从书上挪开,看着突然出现身边的季胖墩,憨憨一笑,模样傻里傻气,姿容却是美丽不可方物,比起镇花青筝还要美上三分,身上一件快洗褪色的麻布青衫,满头青丝随意用丝带扎成马尾,那双会说话的长眸子对着连续眨巴几下,看得勾肩搭背的小胖墩狂咽口水。

这分明是位还未长开的祸水级美少女,可惜却是实打实的少年郎,小胖墩不无遗憾。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为名声,为财富,为功法,为美人,哪怕只是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也有自个儿的江湖。

齐天见多了,自有一套解决方法。

“喂,傻笑什么?俺在问你话呢!”

齐天依旧傻笑着摇了摇头。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外加上这小子长得比祸水还祸水,笑起来梨涡浅浅,看着着实是赏心悦目,小胖墩刚升起的气焰,很快就有熄灭的迹象,大声质问道:“那为啥你还能看得这么欢,俺只是瞄上一眼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感觉全都是扭扭歪歪的瞌睡虫。”

俊俏少年郎丝毫不介意浑身汗臭的小胖墩,神秘兮兮的将脑袋凑近道:“书中有仙女。”

“仙女?比青筝妹妹还要漂亮?”

齐天轻轻点头。

小胖墩又问:“比还你漂亮?”

齐天想了想,依旧点点头。

小胖墩顿时来了兴趣,震声道:“在哪?让俺也康康!”

齐天翻开手中这本才子佳人登对的风月小说,指向字里行间,认真道:“在这!”

小胖墩凑上前去看,挠了挠头皮,愤愤道:“齐呆子,俺不认字啊。”

“没事,就像以前那样,我念你听。”齐天专门挑了几段稍荤的段子,神情专注,低声念起。

走在前方的三名少年见到身后两人勾肩搭背,纷纷相视一笑,也都跟着放慢了脚步,围在少年身边,听着只有风月,并不香艳的故事。

青筝也跟着放慢脚步,与五人保持在三米左右,他们津津有味的听着故事,她却是痴痴的看着少年。

如果真如故事里才子佳人登对,他会是才子,而她却不是深养闺房的千金佳人。

青筝心中有着说不出的落寞。

曲水镇离赤凰城很近,只隔着一座樁神湖,这样的地理有好有坏,离赤凰城近可得相应庇护,不受山贼野兽之苦,可相对的周围可供种植的良田几乎没多少是真正镇里的,都掌握在城里贵人手中,需要租金,每年收成还需额外上缴一部分粮食充实军库。

一些个聪明有远见的早早就将民房改成住宿,赤凰城十二座主城门,每天下午酉时准时关闭,往来的行商的车队只要错过时间,只能留宿在附近小镇,收入温饱足矣,每年逢年过节还有剩余。

日落西下,曲水镇弯弯曲曲的街道上,围在齐天身边的几名小伙伴就只剩下小胖墩季安,镇花青筝两人还顺路。

边境近十年来大小战事不断,北境民风历来彪悍崇武,以进入军队为荣,成年男性个个高头马大,抄起武器上到战场,就是最合格的悍卒。

军队一年下来加起来还不到半月假期,走在曲水镇街上,总是女人多过男人,更别说齐天这般俊美的少年郎了,每当他背着柴火路过,总会引来媚眼与打趣声,可惜落在齐天眼中,这些大抵都是熟透的黄桃,不及身边含苞待放的青梅万分之一香!

已经活过一世的齐天很清楚人缘的重要性,见谁都是憨憨一笑,该有的礼貌是一点不落下。

正在小院内杀着一尾大草鱼的季大娘见到齐天路过,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剁下中间一段肥美鱼肉,用草绳串起,不由分说就要塞到齐天手上,“哎哟,这不是小天吗?快快过来!今天婶婶刚从湖里捞起一尾大鱼,分些鱼肉你拿回家煮着吃。”

齐天咧嘴一笑,还是熟悉的憨憨笑容,没有推脱拒绝,伸手接过季大娘用草绳吊着的鱼肉同时,小手落到一双丰腴的大手之中,不断揉着摸着揩油。

季大娘啧啧道:“这小手,摸起来比路过商人运来的丝绸还柔顺舒服哩。”

“妈,俺在看着呢。”刚放下柴火的小胖墩季安顿时就不乐意了,拉下一张脸。

这年头长得帅还真能当饭吃了,起码他老妈很乐意去养。

“去去去,小家伙插什么嘴,今晚还想不想吃鱼了?”

齐天趁势抽出小手,也不介意一手的腥味,后退几步对着季大娘躬了躬身,感激道:“谢谢季姐姐赠鱼,昨天的狍子肉很好吃哩。天色有些晚了,我还得回去给哑伯做饭,就不多打扰了。”

齐天这一声季姐姐真是叫到心坎里去了,季大娘喜笑颜开,转头对着季安恨铁不成钢道:“臭小子,你看看人家小天多知书达礼,老娘拿辛苦赚来的钱送你去私塾读书,结果你差点气哭老先生不说,还被赶出私塾。你小子什么时候也要这般懂事就好了,老娘做梦都会笑出声。”

“俺才不要读书,俺长大后要像老爹一样,驰腾沙场,做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你那死鬼老爹年轻时也总这么说,结果上到战场还不到一年,就被人抬了回来!老娘以前是吃了他的迷魂药,才会嫁给他,为他守寡这么久!你丫的要是在敢提当兵一事,老娘就打断你的狗腿...”

身后季安家传来的声音越来越不可闻,齐天手捧一本从私塾老先生借来的书,另一只手提着约有一斤来重的鱼肉,身边的小伙伴只剩下眼神飘忽,全程红脸的青梅竹马。

见青筝不时看向提鱼的左手,少年心中一动,问道:“想吃鱼肉?”

青筝吓了一跳,连忙低头,一双满是粗茧的小手扭捏在一起,声音低不可闻:“不是.....”

只是刚听到季大娘说齐哥哥的手像丝绸一样,她也想摸一摸。

青筝为自己突然冒出的不知羞耻念头而红了脸。

齐天哪里知道少女心思,亏他看了那么多本风月小说,以为只是害羞,连忙解释道:“我不喜欢鱼肉,太腥了,等下到家,我分一半给你。”

“可是...”

“别拒绝,我记得青婆婆最喜欢吃鱼了,以前一直受她照顾,就不许我借花献佛一次?”

青筝顿时眼眶泛红。

他们两家都在镇里西北方向一角,离主道位置较远,相互紧挨在一起。

青筝自幼父母双亡,由奶奶拉扯带大。

而他...说来都是泪。

我叫齐天,名字很勇,据说是那会儿老爹痴迷于西游记,原本只是位寻常不过的蹲家死肥宅,爱好看书看漫画,直到某天走在街上,被一本从天而降的书籍当场砸死,当时手里还抱着期待已久,刚买回来的限量手办。

劳资日你仙人板板!劳资连盒子都还未成拆呢!

这是他临终前最后的念头,也许是怨念实在太深了,连阎王爷都不敢收,结果步上了各大穿越前辈的后路。

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满打满算也有六个春秋了,原本还是名皇子。

可惜只是原本。

如果真以一位皇子的身份活下去,那完全可以接受呀!结果却是位亡国皇子,醒来时见到的只有烈火下的皇城,以及满地残肢断体,让差点将好不容易借尸还魂的他又给活活吓死回去。

都说风雨过后见彩虹,结果他齐天却是在悲催这条路上一路走到黑。

不但落在灭国的罪魁祸首手中,还被那人安排在这座曲水镇中以鱼饵的身份生活至今,身边只有一位又聋又哑,还缺胳膊断臂的老头儿,也不知是谁在照看谁。

每当午夜梦回,忆起那份陌生又熟悉,此刻越来越模糊的记忆之时,齐天总是气得咬牙切齿。

对比记忆中依稀各种美丽宫女环绕伺候的皇子写照,在对比现在为了一口粮食不得不早起贪黑捡柴火,还时不时遭受生命威胁的弱小无助且卑微的生活,齐天肺都要气炸了。

在煌国北部边境,却有个对书又爱又恨的小少年。

赤凰城,北域边境三大主城要塞之一,以这个庞然大物为起点,主城采用镇乡包城的格局建筑,十二座城门对应十二条主道,每条主道沿途建筑不断,一座座少至几十户,多为上千户的小镇小村扎堆建在一旁。

冉冉升起的炊烟,是主道上往来商人眼中靓丽的风景。

煌国北境,多险山恶水。

通往赤凰城方向的主道上,五名穿着朴素,身后背着刚在山上捡来柴火的少男少女,走在归途路上,年龄大致在十岁到十二岁不等。

为首两名有五尺来高的少年柴火堆上,还挂着类似兔子松鼠等野味,一路有说有笑,在他们身后十米处,跟着一位格格不入,走路不忘翻阅书籍的俊美少年郎。

前方五人之中唯一的一位小少女,不时回头看去,白皙的脸颊上每次总会浮现两抹殷红。

边境日光毒辣,风沙粗狂,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年龄阶段的少年少女已经需要上山捡柴,下田插秧帮忙农活,不曾想这位衣裳朴素,满是缝补痕迹的少女肌肤还似白脂,面若桃花,好看得紧。

走在最前边的季安两条粗眉直皱一起,脸上的妒意没有丝毫掩饰,他们六人都来自同一座小镇,曲水镇,在附近还算大型,总共有千户人家,青筝天生丽质,在满是黑皮粗肤的边境小镇显得尤其突兀,小小年纪已有绝色之姿,爱慕者众多,是当之无愧的镇花。

所谓的愣头青大概是指这个年龄阶段的少年吧,总是不会刻意去压制情绪,任由发泄出来。

只见在镇里少年中封号季胖墩的季安突然放慢速度,一直到与身后的少年并肩,一手用力拍在肩上,嘲弄道:“齐呆子,总见你一有空就捧着书在看,俺们镇上私塾里的老头儿不是总喜欢说啥来着?对,说啥书中有啥黄金,俺见你看得这么认真,可是找到黄金了?”

被称作齐呆子的少年郎微微抬头,看着突然出现身边的胖子,憨憨一笑,模样傻里傻气,姿容却美丽不可方物,比起镇花青筝还要美上三分,身穿一件快洗褪色的麻布青衫,满头青丝随意用丝带扎成马尾,那双像是会说话的长眸眨巴几下,看得身旁的小胖墩狂咽口水。

这分明是位还未长开的祸水级美少女,可惜却是实打实的少年郎,小胖墩不无遗憾。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为名声,为财富,为功法,为美人,哪怕只是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也有自个儿的江湖。

齐天见多了,自有一套解决方法。

“喂,傻笑什么,问你话呢?”

齐天依旧傻笑着摇了摇头。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外加上这小子长得比祸水还祸水,笑起来两个小酒窝看着赏心悦目,小胖墩刚升起的气焰,很快就有熄灭的迹象,质问道:“那为啥你还能看得这么欢,俺只是瞄上一眼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感觉全都是扭扭歪歪的瞌睡虫。”

俊俏少年郎丝毫不介意身旁浑身汗臭的小胖墩,神秘兮兮的凑近道:“书中有仙女。”

“仙女?比青筝妹妹还要漂亮?”

齐天轻轻点头。

小胖墩又问:“比还你漂亮?”

齐天想了想,依旧点点头。

小胖墩顿时来了兴趣,震声道:“在哪?让我康康!”

齐天翻开手中这本才子佳人登对的风月小说,指向字里行间,认真道:“在这!”

小胖墩凑上前去看,挠了挠头皮,愤愤道:“齐呆子,我不认字啊。”

“没事,就像以前那样,我念你听。”齐天专门挑了几段稍荤的段子,神情专注,低声念起。

走在前方的三名少年见到身后两人勾肩搭背,纷纷相视一笑,也都跟着放慢了脚步,围在少年身边,听着只是风月,并不香艳的故事。

青筝也跟着放慢脚步,与四人保持在三米左右,他们津津有味的听着故事,她却是痴痴的偷看少年。

如果真如故事里才子佳人登对,他会是才子,而她却不是深养闺房的千金佳人。

青筝心中有说不出的落寞。

曲水镇离赤凰城很近,只隔着一座樁神湖,这样的地理有好有坏,离赤凰城近可得相应庇护,不受山贼野兽之苦,可相对的周围可供种植的良田却几乎没多少是真正镇里的,都掌握在城里贵人手中,需要租金,每年收成还需上缴一部分粮食充实军库。

一些个聪明有远见的早早将民房改成住宿,赤凰城十二座主城门每天下午酉时准时关闭,往来的行商的车队只要错过时间,只能留宿在附近小镇,收入还挺可观。

日落西下,曲水镇中,围在身边的几名小伙伴就只剩下小胖墩季安,镇花青筝两人顺路。

边境近十年来大小战事不断,北境民风历来彪悍崇武,以进入军队为荣,成年男性个个高头马大,抄起武器上到战场,就是最合格的士卒。

军队一年下来不过半月假期,走在曲水镇街上总是妇女多过男人,更别说齐天这般俊美的少年郎了,每当他背着柴火路过时,总会引来媚眼打趣声不断,可惜大抵都是熟透的黄桃。

齐天总是憨憨一笑当做回礼。

正在小院内杀着一尾大草鱼的季大娘见到齐天路过,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剁下中间一段肥美鱼肉用草绳串起,“哎哟,是小天回来啦!快快过来!今天婶婶刚从湖里捞起一尾大鱼,分些鱼肉你拿回家煮着吃。”

齐天咧嘴一笑,还是熟悉的憨憨笑容,躬了躬身,伸手接过季大娘用草绳吊着的鱼肉同时,小手落到一双丰腴的大手中,不断揉着摸着揩油。

季大娘啧啧道:“这小手,摸起来比路过商人运来的丝绸还柔顺舒服哩。”

“妈,俺在看着呢。”刚放下柴火的小胖墩季安不乐意了,拉下一张脸。

这年头长得帅还真能当饭吃了,起码他老妈很乐意去养。

“去去去,小家伙插什么嘴,今晚还想不想吃鱼了?”

齐天趁势抽出小手,也不介意一手的腥味,后退几步对着季大娘躬了躬身,感激道:“谢谢季姐姐赠鱼,昨天的狍子肉很好吃哩。天色有些晚了,我还得回去给哑伯做饭,就不多打扰了。”

齐天这一声季姐姐真是叫到心坎里去了,季大娘喜笑颜开,转头对着季安恨铁不成钢道:“臭小子,你看看小天多知书达礼,老娘拿辛苦赚来的钱送你去私塾读书,结果你差点气哭老先生不说,还被赶出私塾。你小子什么时候也要能这般懂事就好了,老娘做梦都会笑出声。”

“俺才不要读书,俺长大后要像老爹一样,驰腾沙场,做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你那死鬼老爹年轻时也总这么说,结果上战场还不到一年,就被人抬了回来。老娘以前是吃了他的迷魂药,才会嫁给他,为他守寡这么久。你丫的要是在提当兵一事,老娘就敢打断你的狗腿...”

身后季安家传来的声音越来越不可闻,齐天手捧一本从私塾老先生借来的书,另一只手提着约有一斤来重的鱼肉,身边的小伙伴只剩下眼神飘忽,全程红脸的青筝。

见青筝不时看向提鱼的左手,少年心中一动,问道:“想吃鱼肉?”

青筝吓了一跳,连忙低头,一双满是粗茧的小手相握扭捏一起,声音低不可闻:“不是.....”

齐天哪里知道少女心思,亏他看了那么多本风月小说,以为只是害羞,连忙解释道:“我不喜欢鱼肉,太腥了,等下到家,我分一半给你。”

“可是...”

“别拒绝,我记得青婆婆最喜欢吃鱼了,以前一直受她照顾,就不许我借花献佛一次?”

青筝顿时眼眶泛红。

他们两家都在镇里西北方向一角,离主道位置较远,相互紧挨在一起。

青筝自幼父母双亡,由奶奶拉扯带大。

而他...说来都是泪。

我叫齐天,名字很勇,据说是那会儿老爹痴迷于西游记,原本只是位寻常不过的蹲家死肥宅,爱好看书看漫画,直到某天走在街上,被一本从天而降的书籍当场砸死,当时手里还抱着期待已久,刚买回来的限量手办。

劳资日你仙人板板!劳资连盒子都还未成拆呢!

这是他临终前最后的念头,也许是怨念实在太深了,连阎王爷都不敢收,结果步上了各大穿越前辈的后路。

穿越到这个陌生世界满打满算也有六个春秋了,原本还是名皇子。

可惜只是原本。

如果真以一位皇子的身份活下去,那完全可以接受呀!结果却是位亡国皇子,醒来时见到的只有烈火下的皇城,以及满地残肢断体,差点将好不容易借尸还魂的他又给活活吓死回去。

六岁那年,他被那人安排在这座曲水镇中,以鱼饵的身份生活至今,身边只有一位又聋又哑,还缺胳膊断臂的老头儿,也不知是谁在照看谁。

每当午夜梦回,忆起那份陌生又熟悉,此刻越来越模糊的记忆之时,齐天总是气得咬牙切齿。

对比记忆中依稀各种美丽宫女环绕伺候的皇子写照,在对比现在为了一口粮食不得不早起贪黑捡柴火,还时不时遭受生命威胁的弱小无助可怜卑微生活,简直肺都要气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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