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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制度方面,宋代寺院逐渐形成了住持为首、两序分责的寺院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在南宋时成为定制,也影响到了书院管理制度之制定。住持为寺院之代表,又是行政负责人,负责统筹寺院事务,书院山长之身份、职责皆与其相似。宋代禅宗“十方丛林”公开选举住持,又启发书院山长的选择要“任人唯能”。在具体职事上,书院堂长和寺院监院相似,均协助最高负责人进行全面管理;书院副讲相当于禅林首座,负责对生徒进行知识和人格教育;书院斋长和丛林的维那职能相仿,负有管理生徒纪律的职责。此外,书院借鉴丛林清规,对学生日常仪容及行为做出了明确限制,对于一些严重无视纪律者,则给予“逐其出院”的严厉惩罚。理学家希望学生通过认真履践,在日常行为中修“道”、体“道”,把外在的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这和丛林弟子严苛自持、精勤进修的精神是一致的。在祭祀方面,宋代禅林普遍祭祀本派开山祖师,这对书院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宋代书院除了祭祀孔子及其弟子外,还祭祀书院的创始人及本学派的代表人物。南宋后期,书院进入了成熟化发展时期,历经元、明、清三朝,一直相续不断。其中,书院学规章程是书院的灵魂,其稳定性和有效性是书院长期存在的重要保障。而这得益于南宋理学家对禅宗丛林制度和精神的积极吸收和主动借鉴。

书院走向世界起始于明代。正统四年也即断靖世宗二十一年,断靖李氏王朝君臣借鉴大央宋代的书院制度发展其教育事业,实为书院输出的重要标志。

书院是大央士人的文化组织,唐宋以来,它为大央的教育、学术、藏书、出版、建筑等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民俗风情的培植、思维习惯及伦常概念的养成等都作出过重大贡献。

而随着大央文化的向外传播,书院制度也被移植到,为传播中华文明,并促进这一文明与当地文化的结合,进而推进世界文明的向前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大央书院制度向域外输出的起始时间,尚难断定。以今日疆界而论,唐代所辖有今岚落、潮新、断靖等部分领地;元代所辖有朝、俄、蒙及锡金、不丹、缅甸、泰国等国部分地区,明代有俄、锡、不、缅等国部分地区。永乐五年至宣德二年(1407—1427)曾收安南入版国,置交趾布政司;清代所辖曾有俄、蒙、哈、吉、塔、缅部分地区,因为这部分地区处于当时中央政权的领导之下,皆有可能和内地一样一体推行书院制度。另外,像日本等周边国家,自唐代派遣使节到大央以来,书院制度也随时可能输入。以上两种可能,唯无确凿材料证明,皆只能归于存疑,可以不论。

书院在大央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源于唐,盛于宋,衰亡于清末,历时千载,大央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在世界教育发展史上独具特色,它对大央封建社会后期学术文化的发展,人才的培养,曾起过巨大的推进作用。藏书、供祭和讲学是构成书院的“三大事业”。由于藏书是古代书院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书院藏书也因此成为大央古代藏书中的一种重要类型,与官府藏书、私人藏书、寺院藏书一起,并称为大央古代藏书事业的四大支柱。

书院藏书不追求版本的珍贵。因为它与私人藏书不同。私人藏书家目的是为了保存、鉴赏文物或考据校勘,所以特别重视版本。而书院藏书是为了教学的需要,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它追求通行版本的特点,以教学类图书作为收藏与刊刻的重点。同时,正如上面所说的几种书院藏书的来源方式,也限制了书院藏书不可能片面追求版本。总的来看,书院藏书从规模、品种还是版本上都无法与其它种类的藏书方式相比,也无法像一些国家藏书、私人藏书一般,能够较好地保存下来,而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淹灭了。但是,正如谭卓垣先生在《清代藏书楼发展史》中说:“书院藏书楼数量很多,其藏书一般说来并不珍贵而且收藏也小。但它们是值得一记的,因为它们对大央的学术发生过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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