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凌风,只不过还是个孩子,对仇恨还不是那么敏感,否则他拜秦雪熙为师,秦雪熙还真的不会收他,原因很简单,秦雪熙已经习惯了与世无争的清修生活,不想看到萧凌风去经历那血雨腥风的江湖,更不想看他被仇恨而迷失。
因此秦雪熙就答应了萧凌风的请求,答应收他为徒,不过秦雪熙也够年轻的了,只比萧凌风大十六岁,当然了,封建时代,十五六岁就已经嫁人了,所以别看她只比萧凌风大十六岁,但是可以做萧凌风的母亲了。
秦雪熙看萧凌风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也是非常的喜欢他,因此为了更好的约束他,防止他将来屠戮生灵,就和他打趣,“孩子,师父以后就不用叫了!”
“那,那我叫什么?”
“孩子,你看咱们俩都是孤苦伶仃的,既然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让我们相依为命,咱们可以换个称呼!”
萧凌风激动的满脸通红,“前辈,我父母双亡,如果您不嫌弃我的话,我,我可以喊您额娘!”
“呵呵,孩子,那你不觉得委屈吗?”
“不!我觉得我很幸福!”
“那好,那以后你就叫我额娘,我叫你儿子!从此咱们娘家在这南罗岛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你白天习武,晚上额娘叫你识字,从此与世无争,不在涉足红尘,你能做到吗?”
萧凌风激动的跪下磕头,“额娘,请受孩儿一拜,孩儿谨遵额娘的教诲。”
“好,好儿子,快起来吧!”
“谢额娘!”
简单的拜师和认亲就这样过去了,从此萧凌风跟着秦雪熙在南罗岛上开始了与世隔绝的学艺,秦雪熙有三大武功,分别是轻功君皇踏,练至大成,可长时间在空中飞纵,而且速度非常的快,剑法凤神斩,更是精奥,而且攻防兼备,风雨不透,练至大成,无破绽可寻,拳脚武功天女游,包含了腿法,掌法,拳法,指法,也是非常的厉害。
秦雪熙为了让萧凌风更好的学习剑术,这天来到后山,这山虽然不高,但是站在山顶上,也是冷飕飕的,尽管艳阳高照,但是依然有丝丝寒意,这山上很冷,而且环境也不好,不过山顶上却长着一棵非常坚硬的铁桦树,据说这种树比钢铁还硬,而且遇水则沉,水火不侵,在那个冷兵器时代,想砍伐这种树木是非常难的,几乎办不到,这棵铁桦树最少有五百年的生长时间了,树高已经达到了二十来米,直径也有将近七八十公分了。
但是秦雪熙一身的本事,她整不断这棵铁桦树,干脆开山裂石,整棵树从山上滚了下来,树是弄好了,但是怎么做成一把剑,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不过这难不住秦雪熙,山脚下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
这下她也算是给自己找了活儿干了,闲暇之余,她就开始在花岗岩上磨这棵铁桦树,有时候萧凌风休息的时候也帮她来磨,母子二人倒也有乐子了。
萧凌风总那一套衣服也不行,晚上,秦雪熙又拿出自己一套衣服,给他改了一套新衣服,母子二人,本来都长的挺白,再一人一身白衣服,那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神仙眷侣!
转眼七年过去了,萧凌风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童长成了少年,十四岁的萧凌风,那生的是一脸的英姿,天庭饱满且圆润,两道浓密的剑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水汪汪的皂白分明,高挺的鼻梁,更是唇红齿白,双颊犹如那三月的桃花一般,可以说是风度翩翩,玉树临风!
而秦雪熙也三十岁了,但是风霜雨雪并没有爬上她的脸颊,相反更加的风华绝代,倾国倾城,青丝高挽,用一根发簪梳于后脑,柳叶弯眉下面一对狐狸眼,更是平添了几分妖娆。
秦雪熙个头不矮,有一米七都得过去,萧凌风可能还在长身体,虽然十四岁了,但是个头还是没有秦雪熙高。
母子二人往海滩上这一舞剑,那真的是犹如天仙下凡一般,七年的时间,秦雪熙用铁桦树给萧凌风打磨了一把大号的木剑,剑刃长四尺三寸,宽三寸,厚有半寸不到,剑锋是圆的,等于没开刃,剑格打磨的就像一个圆球,剑柄九寸,古代计量单位和现代是有差距的,大概得减三分之一,四尺三寸放现在也就等于九十多公分不到一米,宽三寸也就差不多七公分,半寸不到大概在八九毫米,九寸大概有十七八厘米,和现在是有一定差距的。
别看这是一把没开锋的木剑,但是萧凌风也是喜欢的不得了,秦雪熙疼爱的告诉他:“儿子,记住,武器只是一种形式,真正的高手不是用剑去击倒对方,而是用剑上的气或者是手中无剑来打败对方!”
“额娘,孩儿谁也不去伤害,我就在南罗岛陪着额娘,其实这样,也是我想得到的,无忧无虑,与世无争!”
“嗯!乖儿子,额娘没有白疼你!”
“是额娘好!孩儿感激额娘还来不及呢!”
秦雪熙对萧凌风自然是非常的满意,不过肖风和她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他一位英俊小伙,让他在这南罗岛上待一辈子也肯定不现实,要不有句话说的很对呢,身为女人,为母则刚,深明大义更是难得。
本来以前秦雪熙跟着师父的时候,每隔三五年就会去一趟内陆,选购一些生活用品以及衣服,这次因为萧凌风的到来,已经耽误了很久了,所以秦雪熙就想带着萧凌风回一趟内陆,选购一些应用之物,也当是带他散散心。
所以她就问萧凌风,“儿子,想不想穿新衣服?新鞋子?”
“想啊,可是额娘,您都穿的旧的,儿子更不能穿新衣服了。”
“呵呵,好儿子,额娘带你去买新衣服!”
“去哪儿买?”
“去陆地上呀!”
“额娘,您说的我信,可是咱们又没船,再说了陆地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