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宆乌云密布,猛然间下起了磅礴大雨,乌云黑沉沉压下,恍然间雷声阵阵。
雨水清洗了血迹,尸体渐渐的有了起色,有了淡淡的呼吸,皮肤由差白化为正常,血液缓缓流转,意识缓缓归矣,身体运化。
那缕残魂,尽管十分黯然了,但还是守候在尸体旁。
“唉,灵魂没入寂静,难以将其唤醒了。”
[滴~滴~滴~]
[有声音]
[没有光]
[黑暗空间]
[没有了痛苦,平和安详]
[死了吗?在地狱?还是地府?]
[为什么在这里?]
[我是谁]
夜色渐浓,夕阳坠落,皎月余晖冉冉升起。暗淡残影,依旧依附在尸体旁。
皎月悄然划过星空,夜末破晓,随之漫长灰暗,沉闷的压抑终将散去。
无尽的黑暗之中,没有丝丝光亮,冰冷的恐惧和迷茫缠绕其中,纯粹的黑暗。可悲的宿命也迷失其中,妄想奢侈的温柔,暗淡的意志终将被泯灭,可悲的宿命终将永久被沉没其中,无人将其打捞起。
[恍惚间,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了?]
[这是哪里?我是谁?]
[莫名的恐惧感,从何而来?]
[无法抑制的痛苦又是什么?]
“唉!也罢,反正是最后一次了。”黎明之际,那里残影又自言自语说。
随后只见他要遁入其身体之中。
霎时间,无尽的黑暗被一束光芒或者说一利刃,撕碎或者说劈开了黑暗,光芒激射照入其中,黑暗渐渐隐去。
此时那具悲微的灵魂也被光亮照射到,犹如见不得光的生物,阳光照射到一样,蜷缩起来了,应声嚎叫。
[啊~]
[该死的虚无感]
[为何会如此痛苦]
[为何又在白芒之中]
『尔何以忘即,往昔?』空灵的声音从四面传来。
[我…]
[为呵我会难受啊?]
[你是谁?]
『忘了吗?真的已忘了吗?忘川也无法洗涤的东西!』
『轮回几多苦,世事多难却!』
[为何会如此!]此时意识中零碎的片段自相会聚。
[心未死,无以忘却]此时那一瞬心扉剖开,没有了痛苦。
『那就好,走了』
[走吧…]
轮回路,风声寒。残影昏黄处,何处近云天。
轮回路,苍穹黯然。夜已沉思,悠悠岁月,默默星空,徐徐清风。淡淡菊丛,幽幽真情,断断关怀,款款相送。
那里虚影在白芒之中缓缓散去。
鼻孔一吸~,是泥土的气息,尸体手指动了,后背不知在何时修复完成了。彼时的尸体此时已然坐了起来,自顾自的晃了晃隐隐作痛脑袋,损了损肩,如梦初醒般咋里咋眼睛,忽然又长叹了口气。
“唉”
茫然山野中,孤零零的身影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一只手握了握脸,陷入沉思。
识念在识海中缓缓清醒。
本来脚下下的海面,祥云般的五彩元气已然紊乱不堪,破败中掺杂着戾气。
现在生死挣扎搞识海之中更加紊乱了,深层之中更加掺杂戾气,生死边缘,现在只是灵魂为浅浅压制。不能以用之,触之即怒,怒之极祸。
静静的矗在那儿,久久平复。
片刻后拿开那只手,又看了看另一只手掌,思索了几息。冷冷说道“五行道体”
“哼~”
环顾一下周围,看到另一边的突兀处,颤颤巍巍的朝另一边走去,在一尸碎尸旁停了下来。
一只手五指散开放至眼窝下,闭眼沉思,奥悔与不解上一心头。随后便缓缓开口,“命也…来不起”
看着模糊尸体,心情些许沉重,在旁边用短剑抛了个坑,只得直接葬于此地。
为了方便辨识,在其旁边种了一棵小树苗。
在此之后,太阳已然上了山头。随即又看了看破碎褴褛潮湿的衣服,一捏便滋流水,拿着短刃朝魔兽尸体那边走去。
艰难的拔出一片皮,削出需要的形状披在身上,防止自己被烈日灼烧。
随即便遵着马车轨迹走去,走了半个辰间,便发现倾倒的马车。马早以不知去向,只好在杂物中,翻找出母亲的皇冠发饰,又从碎罐子里拿出十几枚银币,不菲的资产。
抬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看了看刺眼的太阳,恍惚间又不知何去何从。只能径直随着这条道走。
只好向二级主城进发,罪恶的城池。
直到旁晚,城门快要关时才到达,守卫正要关门时才看见我,喊到
“快点,快点”
我快步上前,路了进去,到里面两名骑士给我简单的询问,“小孩,从哪儿来?”
另一个说道“哇哦!这皮还挺酷!”
“萨坦城来的”面无表情淡答道。
“嗯”那名骑士应了一声。
“规矩懂吧!”另一名骑士说完又补充道:“三天!”
“懂”淡泊回道。
“好,进去吧”说完便放行进去。
他所言的规格便是进城者三天内没有找到工作或出路,便沦为奴隶,任人驱使、变卖,完全沦为别人的私有财产,虽没有明文规定,但人人自知。还有繁华的富人街道,平民、奴隶不能去,只有贵族和魔法师群体可以去,只有特殊工作平民方可进入。
随即便朝着那条脏乱差差的街道走去,路过类似于门户的地方,上面隐约写着几个字——驴之门。
此时城门已关,那两骑士议论道,
“麻子,那皮好像是魔兽皮呀!”
“你脑子坏掉了了吧!你是怎么当上骑士的?皮都分不清。”
“上神庇哟啊,不是吗?”
“是个毛啊!是,是,是!”
已然到达街道中,真是令人厌恶的地方,芬芳扑鼻的味道,直冲天灵,“怪哉!怪哉!是何味!靠!”
心中暗暗骂道。
人走屋空,歪七扭八的房屋破烂不堪,有些地方横七出竖八躺着人,个个灰头土脸,一撅不震。有的见贼眉鼠眼,打量着新来的小孩。
走着走着,随处可见的排泄物,一眼望去死寂沉沉,“或许真的物类居,自个定性”
走了许久,找了一家勉强过眼的烧肉店,进去后坐在高脚凳子上叫了一条羊腿,其中喧嚣声络绎不绝,片刻后羊腿端了上来,几天没吃饭了,这次要补上了,一端上来便抱起羊腿,狼吞虎咽的啃了起来。
此时正吃香时,不长眼的第三只手的伸出来,想顺走腰间皇冠发饰,他不知是腰的另一边别着一把短剑。
自以为是的三只手,正已为要得手时,谁知吃羊腿的右手,在其不经意间放在短剑上,当皇冠要拿出
时,瞬间抽手扎入背后那人的第三只手。
那人霎时间,那人惊魂飞起,发饰落地,瞬间疼得他嗷嗷直叫。
尖叫声引起了其他食客的注意,静了下来看了看那人凄惨模,他人又自顾自吃喝起来,喧嚣声不减,比前刻更盛。
阿瑟手中羊腿放下,恶魔般的蓝色眼眸直视那人,冷冷说道“作死吗?”
恐怖的气势吓得那人,抱着手蜷缩在地,颤抖不以。那人身体瘦骨嶙峋,长相尖嘴猴腮,衣着破败又污秽不坎。
“果然挂着相,贼眉鼠目”阿瑟冷冷又带嘲讽地说道。
凶神般的气势使那人不敢对其直视,目光漂泊不定,不敢言语,蜷缩颤抖。
阿瑟见其那怂样,上前拔出短剑,将那人如皮球般踹出门外。
随后将剑放到桌上,继续啃羊腿,吃完之后向店老板借了缕布系将短剑的血迹擦干净,又将身上的银币全部用于结胀,说道“不用找了,剩下的小费”
顺便走的时候向老板打听了一下,劳恩斯家族的住址,才得知,挺好找的,城南最大的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