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县衙如此大张旗鼓地把立下的三十条法令宣传得满城皆知,很快就被半个京城的百姓官员们知道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多数有些身份的人都很是不屑一顾,这儿可是北京城,岂是一个小小的县衙能立规矩的?
不过虽然心里不屑,他们却也没有表露出要与县衙对抗的意思来。因为这三十条法令几乎都是正正当当,和朝廷一贯以来立下的规矩相契合的,所以别说他们,就是那些专挑人毛病的言官御史们,对此也说不出半个错字来。
当然,在一些明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