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霄从小体弱多病,特别是心脏,非常脆弱,只要一激动就会倒地抽风,是口吐白沫一脸的黑紫色。
有心脏病的人是不能激烈运动的,更别说修炼武技了。
但为了外孙好身体好,凌云霄的姥爷凌镇山还是要求外孙学习武技,只要不用全力去炼还是可以的,
凌云霄懒散惯了,再加上身体肥胖,连走路都费劲,别说练武了,受那累,还不如吃喝玩乐痛快,实在不行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起来。
凌镇山儿女虽然众多,却只有一子,对男儿很是偏爱,对这个外孙更是疼爱有加,甚至当做自己亲孙对待。
他不忍心外孙不开心,只好退而求其次,每天抽出半个时辰的时间多做一些有氧运动,比如跑跑步,压压腿拉伸韧带之类的运动来增强身体素质。
长大后,凌镇山又给他下了个禁令,那就是不准近女色。
这可愁坏了凌云霄,要知道,这世界的灵气充裕,人成熟的都比较早,那些普通人十六七岁就已经成了家。
凌云霄已经十五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身体各项功能逐渐成熟,遇到漂亮的女孩儿也会心生欢喜不是。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古人诚不欺今人,凌云霄昏迷三天的原因,就是因为“色”。
三天前的晚上,凌云霄被几位朋友叫去喝酒,男人嘛,喝酒时经常探讨的话题不是吃喝玩乐就是女人。
一说起女人,几人便来了兴致,是侃侃而谈唾沫横飞,说什么没碰过女人的男人根本就算不上男人,不是纯爷们儿。
对于还是小处男的凌云霄而言,哪能受得了这些黄色小故事,听得是满脸通红直咽口水,心脏更是“砰砰砰”直跳。
最终,凌云霄还是未经得起诱惑,和这几位狐朋狗友勾肩搭背来到欲仙楼。
当然,一切的花销自然都算在凌云霄身上,这也是这些狐朋狗友找他喝酒的原因。
那些烟花女子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但见到凌云霄后,跟一群马蜂似的,就把凌云霄嗡嗡的围了个风雨不透,如见了外星人般。
嘴中还嘀咕着,原来倾城凌一丑张这样呀!终于见到本人啦!
由于凌云霄体型肥胖,肥头大耳,而且还有一脸的青春痘,在倾城学院丑男榜高居榜首,所以人送外号“凌一丑”。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凌一丑的名号自然也就传到整个倾城,达到人人皆知的地步。
就连大人吓唬小孩,也用凌一丑的名字,可见其容貌丑陋。
当然,长得丑自然就不受同学待见,别看凌云霄膘肥体胖,容貌吓人,但性格却懦弱得很,同学们经常拿他来充当出气泄愤的对象。
但凌云霄抽了几次疯后,这些学生吓得收敛了一些,改成言语讥讽,后来连讥讽也不敢了,甚至是离他远远的,如同见了瘟神般。
毕竟,这货抽起风来是真的吓人,更重要的是他真的会抽死的。
别看凌云霄在外人面前懦弱,但对家里人却蛮横得很,是典型的窝里横的性格。
即便凌云霄如此不堪,可这些莺花却不在乎,毕竟开门皆是客嘛,更何况他还是金主。
对于她们这些做皮肉生意的,只要星斗币给足,伺候谁不是伺候?闭了灯,谁知道你长啥样?谁还会和钱过不去不是?
凌云霄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少年,更未经人事,哪经得起烟花女子的诱惑,是左顾右盼应不暇接,早已双眼迷离人自醉,醉倒温柔乡了,早把自己不能近女色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看着眼前七个媚眼如丝的小姐姐,凌云霄一激动竟然都要了。
凌云霄在七女的簇拥下来到二楼雅间,当见到白花花的裸体时,哪还受得住,只感觉小腹涨热心跳加快,胸口更是有一股气憋得喘不过气来。
只是轻轻抚摸了一下对方雪白滑腻的肌肤,便一股鼻血喷涌而出,头一沉便晕倒在地,口吐白沫。
七女顿时吓傻了,接过这么多客人,哪见过这种状况,吓得拔腿就往外跑。
慌乱中也来不及穿上衣服,随便拿件衣物挡住重要部位便顾头不顾腚的往外跑,边跑还边喊着凌家二郎喷血啦!凌家二郎喷血啦!
只见二楼一处香房内,七道靓丽的风景线破门而出,是何其的壮观!
那些来这里的客人哪里见过集体裸奔的场面,一个个看的呆若木鸡,拍手叫绝,一时间整座欲仙楼沸腾了。
欢呼声,呐喊声,吹口哨的,敲桌子的,更让这群嫖客兴奋的是,这七女嘴里喊出来的凌家二少喷血了!凌家二郎喷血啦……
这得来多少次能喷出血呀!这些嫖客从没想到如此懦弱怂货在女人面前竟然有如此霸气的一面。
一夜七个呀!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却无力实施的幻想呀!
他凌二郎不仅尝试了,而且还累得血洒当场,不禁佩服得是五体投地。
也不怪这些嫖客想歪了,在这种地方,他们还能往正了想吗?
老鸨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虽有些惊慌,但没有失措,赶忙进屋查看凌云霄的状况,见还有气在,便叫人封锁现场,急忙去叫凌天酬。
凌天酬是凌云霄的亲舅舅,正巧,他那天也在欲仙楼寻欢,见外甥抖动的身体时,顿时吓傻了,那迷离的丹凤眼瞪得老大,就差要提刀砍人了!
他来不及责怪老鸨外甥为何会在这里,现在最重要的是救外甥,于是,他二话不说抱起外甥就往家飞奔,都忘了顾匹马代步了!
幸好凌天酬已是觉境修为,而且还打通了九脉,抱着四百斤的肉球时,速度和骑马差不了多少,甚至还快上几分。
没过多久,凌天酬便飞奔到家。
也算赶得及时,凌家家主凌镇山用练化过的灵气暂时护住凌云霄的心脉,虽然心跳还有,但对于濒临死亡的人而言,其魂魄是相当虚弱的,能不能醒来就要看天意了。
凌云霄是暂时保住了性命,可凌天酬是又累又吓的,竟晕倒了。
抱着四百斤的重物,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几十里,没累死已经上高香了。
此刻的凌云霄一只脚已经踏入阎罗殿,灵魂处于脱离身体的边缘,这不,三日后的今天,正好被穿越过来的莫问给上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