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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白林市,被称为沿海地区的城市,经济也是快速地发展着,到处都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不禁觉得耳目一新。

在附近都是熙熙攘攘的街道,对于冷年来说,这一座大城市,无疑却感到非常的陌生,毕竟之前一直都在出租屋里,很少出门。

难得今天有闲情逸致,便到处去逛逛,正好可以顺便了解一下,这里的民土风情,有什么独具特色。

现在走在人声鼎沸的步行街,华灯初上,处处都是八街九陌。

看着这陌生的人潮,人来人往,大家都是摩肩接踵。

这里尽是摆地摊,各种小吃小炒的美食,一眼望去都是比比皆是。

大城市的夜生活,就是人间的天堂,真是美不胜收,着实让人流连忘返。

难怪有许多乡下之人,背井离乡,也要向往着大城市,并且极为渴望,能够融入这种上等社会的生活。

当冷年从人群中,好不容易挤了出来,找到了一个偏角处的烧烤摊,二话不说,直接找个位置坐下来。

也许是这个烧烤摊的位置不好,现在只有疏落的坐着几个客人,皆为青年人。

他们似乎都是进厂打工的工人,皮肤略显微白,都在专注的玩着自己的手机。

那些人的桌面,摆放的烧烤也不多,连啤酒都不点一瓶,只喝饮料,看得出来,那也是打工人的心酸。

“老板,有什么烧烤吃啊!有菜单吗?”

烧烤也是冷年爱吃的美食之一,以前隔三差五,一到晚上时,都会去昊生海岸,海鲜烧烤大排挡吃点烧烤,喝上几杯小酒。

如今也挺留恋之前的那种日子,可终究那是过去的事,已经回不去了。

也是那个时候,一次偶然间,认识了吴活,两人便因此成为了朋友。

可现在连吴活的生死,都尚知不明。

吴活等人是因为冷年的私事,甘愿去背叛神迹集团,甚至还将昌盛残忍的杀死,可见那是对冷年的忠心耿耿。

其实冷年也曾有想过,决定去北疆极寒之地寻找吴活等人,但是,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天,已经错过了拯救他们最好的时机,为时已晚。

自己虽知道那里有块极乐净土,但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简直就是难以登天,大海捞针。

一旦找不到蛮荒入口,每天都是人与野兽搏斗的场景,生活肯定是艰苦卓绝。

每当想到这里,冷年总觉得惭愧至极,而自己好像什么也做不了。

或者正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十年生聚。

如今就算心存复仇之心,但也要等到时机成熟后,方才可以大展身手,报仇雪恨。

这时,远处传来一句叱骂的声音。

“老头,昨天晚上,我不是预订了一些烧烤,让你提前烧好二十个鸡腿,二十羊肉串,一打生蚝,五条茄子吗?怎么没见你摆上桌来?”

原来这话是一位六十多岁男人说的,他面相长得甚得猥琐,嘴角边长着一颗花生大的黑痣,特别好认。

这人似乎喝了不少酒,搂着一个年轻的妹子,后面还有六个小弟紧紧跟随。

这妹子脸上化着浓厚的妆,描眉画眼,搽脂抹粉,拥有着细长的身段。

这种女人虽然漂亮,但人不显高贵,因为只要正眼一瞧,就会知道,那是一个不正经的婊子,水性扬花,常混在金钱与权势之中,根本就是恬不知耻。

长得如此丑陋的男人,既然还有美女相陪,准确来说,这女人肯定不是他老婆,应该是所谓的情人了。

那男人的话,可把烧烤摊的老板吓了一跳,一颦一笑的说:“我老太婆生病了,本来今晚不做生意,可最近手头太紧,无奈只好辛苦一点了,吴爷,你昨晚点的烧烤,我马上就给您准备准备。”

老板今年六十多岁了,看样子是个老实人,只想本本分分,和和气气的做生意,不想得罪人。

但吴爷的脸色一下子收紧起来,走近老板跟前,内心的愤怒似乎已到了极限。

却是一言不发,凶巴巴的盯着,突然,随口吐了一口痰在老板的正面。

其余的六个小弟也开始砸场,翻桌子,扔椅子,还将在此的客人,准备通通都赶走。

场面变得一片狼藉,混乱不堪,但路人却都不敢靠近围观,只在远处观看。

“老头,你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知道有什么后果吗?。”

此时的吴爷占了老板的位置,自己亲手在烧烤,动作可是学得有模有样,不比专业师傅差。

口中却在嘀咕嘀咕说:“烧烤吗?我也会,多放孜然粉,味道才更香。”

“吴爷,我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请您消消气,要不,今晚我请你吃烧烤。”

现在老板惊恐万状,怛然失色,像中了邪一样,全身都在发抖,差点都要跪下来了。

而脸上的痰也不敢去擦,只想着一心去讨好吴爷,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时,一个小弟突然大骂起来“其余的客人都走了,你留下来,想要跟吴爷作对吗?”

“如果说,我还想吃烧烤呢?”

原来这小弟骂的人正是冷年,他一直都在这里,始终没有离开,还亲眼目睹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看你是活腻了,找死。”

那个小弟顺手就拿起椅子,正准备用力砸下来。

突然,一把利器,似刀非剑,隐约显现出刀的闪光与剑的影子,简直就是刀光剑影。

迅速地划破了夜幕的黑,凶煞的飞射来,直接从那个小弟后背里穿出来了。

由于力度很大,人的身体,根本就让它停不下来。

那把利器又往吴爷方向击去,速度似乎一点也没有减少,反而还加快了一些。

见此情景,吴爷本想撒腿就跑,可实际上,时间太过紧迫,根本就没法去抽身。

幸亏自己坐的是一张铁椅,便慌手忙脚的抬椅来抵挡,希望可以保住自己的小命。

一声刺耳的“铛铛铛……声音。”

利器便停顿了一下,原来是一把冷兵器,一头是尖刀,另外一头是利剑,而握柄就在刀剑中间,名为“刀剑血刃”。

大事不妙,瞬眼间,吴爷已是汗流满面,汗流浃背,甚至还将自己,逼退了好几步,看似铁椅无法挡住利器的冲击。

看来不用等多久,利器就会冲破铁椅的障碍,便将吴爷残忍刺死。

硬碰硬肯定是不行了,尽管吴爷的力气很大,老当益壮,但现在绝对不是想玩命的时候。

唯有想个办法,让自已躲避开,再全身而退。

在急中生智时,吴爷便将铁椅往左侧一移,就快速的松开手。

刀剑血刃顶着铁椅还是继续冲前,直到插在前方的大树上,才停止了,刚才那惊险的一幕。

当吴爷看见刀剑血刃不会拐弯回头,才大大松了一口累气,但神情还是显得心有余悸。

知道吴爷已平安无事,知难而退。

他的情人与及五个小弟,便大步跑近吴爷的身旁,四处张望,可内心却是茫然不安。

“是谁,既然敢来杀我,够胆的话,出来与我一见。”

虽然吴爷内心是崩溃的,但也不想自己在别人面前显弱,毕竟自己是有头有面的人物,岂能是在这个时候乱了阵脚。

转眼间,在吴爷五米外处,站着一位短发平头的男子,他身穿西装打领带。

没有人可以看得出他的真实年龄,因为他带着一副鬼神的面具。

他体内还散发着一股寒气,真是令人在他的身上,完全感觉不到一丝丝的温暖。

“南国高原,那里生活着很多牧民,虽是牧民,但多数人都是以靠种植为生,日子过得倒是清贫,然而他们会为了一个传说,就世世代代都不愿离开,因为每逢百年,就会出现一位天骄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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