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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呀!”

“早!”

这就是明霞和她男朋友每天早上给对方发的的第一句话。

但是切里关系以后,他们遇到了新的麻烦:公司不让情侣在同一栋楼工作。于是蒙总就想调走智霖,让他去担任分公司的技师。可是智霖为明霞,跟蒙总大吵了一架,还当众怼了他。

看着自己的徒弟如今跟自己反目,蒙总首先感到非常心寒。其次,他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名声,他既不能直接用武力,也不可能私下好言好语地商量。

无论用哪种方式,都会影响到他在公司的威信。思来想去,他决定让明霞去找他谈。明霞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被当枪使了,她看到的只是蒙总给了她男朋友一个更好的未来。

所以她用前途做铺垫,逐渐说服了智霖,让他离开总公司。

智霖一到分公司,就直接担任了编辑部的总监。这里毫无疑问是蒙总兑现了自己得诺言。而且也没有为难他,干得出色奖金照发。

与此同时,留在总公司的明霞事业也顺风顺水,专栏写得很顺利,对内容和字数这种大局的把控,也比之前准多了。

多亏她学东西快,之前智霖教的诀窍都记住了。两地办公,明霞不可能天天上班和智霖挂在网上聊工作,更可靠的办法还是靠自己一点点去摸索、回忆和巩固。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他们开始慢慢从同事关系往深处发展了。智霖也越来越放得开,经常在下班时邀请明霞吃饭。明霞在工作以后就搬出了父母的家,自己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段租了一套公寓。智霖知道以后,提出了合租。要是在以前,明霞会认为没有结婚的男女合租是违背礼法的,她会这么想是因为她还没走出校园,还在受保护,还没有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另一面。

但是这一次她答应得非常爽快,因为以她当时的工资(转正以后比实习期没高多少),她一个人交完房租和税就所剩无几了,需要有人分摊。

智霖知道了明霞愿意跟自己合租的真正原因,但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从分公司分配地员工宿舍搬了过来。甚至为了能攒下一些钱,他在负责管理部门的同时,还会利用午休的两个小时去自己的书摊卖书。

时间就这样慢慢流逝了,明霞以为自己和男朋友会这样一直平静地生活下去。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父亲云中曾经遇到的麻烦,如今神不知鬼不觉地降临到了女儿的头上。写专栏的大忌是揽私活,“揽私活的话,店家只顾得上自己的利益,写得再好也不可能谈到很理想的价钱。公司所有往来的订单都是来自权威期刊杂志或者文学作品网站,一分钱一分货,对每个人都很公平。”所以当初蒙总成立这家写作公司时就立了规矩:任何员工不许私自揽活,必须根据相应的专栏要求去写。如果当月没有接到稿,不会扣工资,但需要自己写一篇能发表的独立专栏文章。(这里解释一下,明霞的工作就是给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刊物定期写文章,她经常查看订单是因为那几家不会每天都有稿件的需求。)

明霞当然不可能干这种不过脑子的事,但是她的一个同事因为连续几个月没有接到单了,靠之前的收入快过不下去了,就偷偷以蒙总的名义盖了公章,然后拿上合同去外面找了一家店帮忙接活。

这件事从头到尾,明霞都不在现场,也完全不知道前因后果,怎么会受到牵连呢?原来那个同事在揽私活被蒙总的秘书抓了包,在盘问的时候那个同事说是明霞建议她去揽的。可是凡事都讲个证据,凭她的一面之词远远不够。然而当蒙总准备派人去调查明霞的时候,手机响了。

原来是《文海拾贝》的杂志主编请明霞给他们的某一个专栏撰稿(这是明霞写的几家之一,蒙总的公司和那几家都是合作关系。),蒙总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原来他把这件事也理解为了“揽私活”,他以为这个单也是明霞私下谈的没有通过公司的审批,于是他二话不说,先将那个同事除了名,紧接着让明霞回家。

莫名其妙被停了职,并且明霞面临的麻烦比当初云中还要严峻。云中在公司干得时间久,做的贡献大,做了再天理难容的事,也不可能二话不说直接将其扫地出门。而明霞刚来公司不久,还没有给公司做过太多的贡献,虽然帮公司挣了钱,但是作为年轻的一辈,按理说应当成为公司的顶梁柱和主心骨,却反而做出了足以毁坏公司名声的事情。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领导都忍不了的。

也就是说,她有被除名的可能。

但是蒙总在现场给她的处罚是:停职回家察看。暂时没有说到开除,这也许是他爱才、惜才的表现吧?虽然之后他意识到是自己错怪了明霞,但是碍于场面人太多,不能那么快就撤销这个决定。

那天明霞回到公寓,连灯都没开,鞋也没换,就直接摸到了卧室,往床上一扑,把被子往头上一蒙。

智霖下班回家,发现灯没开,明霞的拖鞋还摆在门口。他没多想,明霞天天那么拼命,加个班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等他洗漱完回到卧室以后,发现被子鼓起来了,就立刻意识到了不对。

他一把掀开被子,搂住还在抽泣的明霞。

此时此刻,他明白,一切等情绪稳定下来再问,说出来的内容才是最有效的。

后来他了解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也知道了明霞暂时没了收入。但是他没有怪罪她,“没事,书摊最近生意挺火的,挣的钱足够咱们过日子。要不然,你这段时间去帮我看书摊吧!”“可是我不会做生意啊......”“我的顾客好多都是回头客,都是我的老朋友了。我这就跟他们通个气、打声招呼,明天开始让我女朋友去看店!”

面对这样的挫折,他竟然还能把路边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书摊,称为“书店”。

明霞感觉自己看对人了。

第一次去智霖的书摊,她看见了很多自己想读的书,不由得再次感慨志同道合有多重要。“您好,这书怎么卖呀?”来了一位穿着打扮都很潮流的大妈随手拿起了一本书。明霞抬起头,刚要说价格,那位大妈像触了电一样浑身哆嗦了一下(激动的),“哦......你是智霖的女朋友吧?昨天智霖跟我说他这段时间有事,让女朋友帮他卖书!没想到他女朋友这么好看!”

短短几句寒暄,说得明霞心里桃花朵朵开。“阿姨您好,智霖这段时间公司里事情太多走不开,我帮他看一段时间摊子。您刚刚是说这本书吗?这本售价是......”

大妈走了以后,明霞又接待了几位回头客,每一次交易都做得非常顺利,跟客户交谈也不像明霞之前想的那么艰难。一天下来,她挣了将近500块。

在做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事后明霞还是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一个摊位的东西卖得好,有回头客很正常,但是今天她接待的那几位,明显对书摊有什么书很熟悉,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价格呢?那些书他们应该都是买过的,会不会只是借着买书的名义来代替智霖安慰明霞呢?

可是明霞并没有和他们说过自己被停职一事。思来想去,她也想不明白。

她也不打算说破了,因为留有一些秘密,才能让生活更加戏剧化(因为不用什么都说出来,也留给了其他人更大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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