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次翻转,曹振义出现在一条荒芜的山道上,这条路几乎很少有车经过,道路旁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野草。
辨别了一下方向,曹振义从东边的一条小路走去,小路弯弯绕绕,又是泥石路,十分的不好走,加上昨晚下过雨的原因,路上也容易打滑,
接下来的路途,曹振义要在这条小路行走一个多小时,这一路行来,没有看到一个人踪影,倒是让曹振义看遍了山花野草,一个人好好的感受了一下大自然的空气。
鬼村处于东边的方向,刚好夹在两座山峰的中间部位,可能是因为夏天的原因,杂草丛中有很多的蛇虫蚁兽,咬的曹振义满身的红豆豆。
由于杂草丛生的原因,有的小路也都被埋没不见,曹振义只好辨明方向,朝着那个地方,一边开辟道路,一边忍受着被咬的疼痛。
“我也算是服了那些网友,这是什么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估计没到鬼村,我倒是要先被这些蛇虫蚁兽给咬死不可。”
开弓没有回头箭,尽管满是埋怨,曹振义也没有想要放弃的意思,因为这样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主要是怪那些网友,没有说清楚这里很难走,蛇虫蚁兽多,要不然就可以带一瓶杀虫剂来,这样也不至于被咬的瘙痒难忍。
穿过一片有人高的杂草丛,不远处就看见两座耸立的山峰,山不见顶,层层云雾缭绕,从远处看来,有一种身临仙境的感觉。
“走了我半个多小时,一路上我是披荆斩棘,总算是快到了,累死我了,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
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曹振义一撅屁股坐在一堆杂草中,打开背着的旅行包,拿出一瓶矿泉水猛灌几口,嘴里不停的喘着粗气。
撩了撩已经湿透的衣服,他突然感觉屁股下面有些硌人,随手往屁股下去抓,手感很硬邦邦的,有些硌手。
拿到眼前一看,像是一根骨头,就是有些泛黄,上面有些孔洞,他仔细检查了一遍,骨头很粗大,长度有十几公分的样子,跟小孩的手臂有些相似。
越看越觉得像,额头刚刚褪下的汗滴再次浮现,因为他在剧组看过人骨头的模具,跟这一般大小,就是颜色有些不一样罢了,好像是小孩子的手臂骨。
想到这里,他摸着骨头的手一个哆嗦,骨头啪嗒一下,被他不小心丢到了左边的杂草丛堆,曹振义连忙拍了拍屁股站起来,转头一看自己刚刚坐的地方。
居然是一个破旧碎坛子,坛子半截还埋在泥土中,看样子像是昨晚下暴雨冲出来的,曹振义的心,有些沉不住的扑通扑通直跳。
转头看了一眼刚刚被自己丢在草丛里的那半截手臂骨,又看了看这个装着遗骸的碎坛子,心里念叨着几句。
“不知者无罪,不知者无罪,我不是故意的要坐在你身上的。”
看着此时已经渐暗的天色,曹振义暗自给自己打了打气,俗话说得好,鬼怕人七分,人怕鬼三分,只要自己不怕他,他就害怕我。
阳人身上三把火,一般的鬼不敢轻易得罪自己,不用怕,就当自己现在在演戏,镇定一点。
一阵自我安慰之后,曹振义起身就准备离开这里,往鬼村方向前进,可当他走了没几步就停了下来。
思索一会,觉得还是帮人家把遗骸,捡回那个坛子里,让人家尸骨分离,感觉就不是什么好事。
心里虽然还有些胆怯,但是想起演员自我修养手册上写过这么一句话,作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演员,不论身处何地何种境地,哪怕是遇到危险,只要你当真自己在演戏,表现的比人家还有狠,人家也会怕你,哪怕是鬼。
故作正定一番,曹振义来到手臂骨被丢弃的杂草丛前,曹振义紧闭闭双眼,用手在杂草中一阵乱摸过后,终于让他找到了那根手臂骨。
心里想到,这是一根火腿肠,不是什么手臂骨,手臂骨一到手,看也没看就将手臂骨放到遗骸坛之后,又觉得做好事做到底,就将放着遗骸的坛子给埋了。
等他离开之后,骨骸坛子埋的草丛堆就渗出了一摊腥红的血液,因为曹振义之前拿到的那根骨头,根本就不是他所丢掉的那根骨头。
紧赶慢赶的曹振义,总算是在黑夜笼罩来临之前,到达了网友口中的鬼村,只见这个村庄是由土砖砌成。
有一些还存留的房屋,土砖的表皮长满了青苔,不堪岁月清洗的房屋早已倒塌,成为一片废弃的土堆,上面长满了一些野花野草。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曹振义,看着眼前有些昏暗的夜色,他从旅行包中拿出早已备好的手电筒,一边用手电筒照射远方,一边查探着四周的房屋。
看看有没有保存完好的房子,适合自己度过今晚再说,这边走边看,手电筒刚好看到前方有栋比较好的土砖房。
心里想着,这里的环境山水都很不错,怎么好端端的会被网友评为鬼村,简直是误人子弟,倒是可以简单修缮一下,当做旅游景点也是不错。
就在他往前走的时候,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一个踉跄往前,脚下紧接着一滑,曹振义就来了一个狗吃屎跌倒在地。
摇晃了几下脑袋,有些没搞清楚状况,长这么大,从没这么狼狈过,爬起身来,就用手电筒照向刚刚让自己绊倒的地方。
可当照过去的时候,发现自己走的地方,啥也没有,除了一些碎石,几乎就没看到什么其他的东西。
而就当转过身的时候,他的身后就出现了一个老太太,老太太手里提着一盏昏暗的油灯,阴恻恻的笑了笑。
发现没有啥东西,曹振义也没多想,可能是自己一路走来,太累了导致的吧。
当曹振义转过身之际,他突然就被吓了一跳,因为那个出现在他身后的老太太,几乎与他脸贴着脸,来了一个对视。
“鬼,鬼,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