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分之则为十,若参天两之则为六,两地又两之则为四,此天地分太极之数也。
气者,神之宅也。体者,气之宅也。
气以六变,体以四分,体四而变六,兼神与气也,气变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天六地四。阴无一,阳无十。阳无十,故不足於後。阴无一,故不足於首。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而天地之相合,昼夜之相一交一也。
一者数之始,而非数也,故二二为四,三三为九,四四为十六,五五为二十五,六六为三十六,七七为四十九,皆用其变者也。
五五二十五,天数也。
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数也。
七七四十九,大衍用数也。
八八六十四,卦数也。
九九八十一,元范之数也。
大衍之数,其算法之原乎。是以算数之起,不过乎方圆曲直也。乘数,生数也。除数,消数也。算法虽多,不出乎此矣。
阴几於道,故以况道也。
六变而成三十六矣,八变而成六十四矣,十二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六六而变之,八八六十四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八八而变之,七七四十九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辰也,天壤也。辰数十二,日月一交一会谓之辰。
辰,天之体也。天之体,无物之气也。星为日馀,辰为月馀。(周文建注:星为日余,这不符合现代天文学事实)
乾阳中阳,不可变,故一年只举十二月也。
震阴中阴,不可变,故一日之十二时不可见也。
兑阳中阴,离阴中阳,皆可变,故日月之数可分也。
是以阴数以十二起,阳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举年见月,举月见日,举日见时,阳统阴也,是天四变含地四变,日之变含月与星辰之变也。
易之生数十二万九千六百,总为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长之大数,衍三十年之辰数,即其数也。
岁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得其数矣。
凡甲子甲午为世首,此经世之数,如干日甲月子,星甲辰子。又云此经世日甲之数,月子星甲,辰子从之也。
本一气也,生则为阳,消则为阴。
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言父不言子,言夫不言妇也。
然天得地而万物生,君得臣而万化行,父得子夫得妇而家道成。
故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四,有三则有六,有四则有八。
日月星辰共为天,水火土石共为地,耳目口鼻共为首,
髓血骨肉共为身,贵乃五之数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天地定位一节,明伏牺八卦也。
八卦者,明一交一相错,而成六十四卦也。
数往者顺,若顺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数往也。
夫易之数,由逆而成矣。
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
故曰分阴分阳,迭用刚柔,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为百,百分为千,千分为万,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枝之有叶,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合之斯为一,衍之斯为万。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
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
乾四分取一以与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阳也,三女皆阴也。
兑分一阳以与艮,坎分一阴奉离,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阴阳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克,然後既成万物也。
体者八变,用者六变。
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
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
故爻止於六,卦尽於八,策穷於三十六,而重卦即於六十四也。
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穷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变以成八卦也。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变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变者二,共六卦也。
大成之卦,正者八,变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也,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
卦之正变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则用数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又去四则二十八也,又去四则二十四也。故卦数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天数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四者乾坤坎离也,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十二者兑震泰既济也。
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卦之反对皆六阳六阴也。在易则六阳六阴也,十有二对也。
去四正者,八阳四阴,八阴四阳,各六对也。
十阳二阴,十阴二阳,各三对也。
一变而二,二变而四,三变而八卦成矣。四变而十六,五变而三十二,六变而六十四卦备矣。
复至乾,凡百有十二阳,至坤凡百有十二阴。至坤凡八十阳,复至乾凡八十阴,乾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夫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复,盖刚一交一柔而为复,柔一交一刚而为剥,自兹而无穷矣。
气一而已,神亦一而已,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昼夜,二三以变,错综而成,故易以二生,数以十二起。(周文建注:气,神,皆太极混沌为一而未分也,分为阴阳之后,以二为基数按二进制规律开始生化)
而一非数也,非数而数以之成也。
地去一而起十二者,地火常潜也。
乾七子,兑六子,离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阴故无子。
乾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阴刚故无子。
乾坤七变,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
艮兑六变,是以月止於六,共为十二也。
离坎五变,是以日止於五,共为十也。
震巽四变,是以体止於四,共为八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兑而言之也。
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离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数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兑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数也。
故十二月常馀十二日也。
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圆而地方,圆者之数起一而积六,方者之数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周文建注:有点道理)
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