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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风醒来时又是黄昏,在城堡马房自己的房间里。头有点晕,可能是失血过多,胸口和腿上都绑着绷带隐隐做疼。

盖伦看到唐风醒了很高兴:“你小子命真大啊,小犀牛般大的一头野猪啊,足有六百多斤啊,五、六个人抬上板车都挺费劲;野猪躺在你身边死了,胸口插着根木棍。要说踩一脚都把你踩死了,直直撞在你胸口上,你咋还没死呢?”

“你才死了呢!”唐风忍不住和盖伦斗起嘴来。

“昨晚伯爵刚好回来,发现小姐和你没回来,着急啊,派了几十个人打着火把找了半夜,看到你们的篝火才找到你们,小姐坐在你身边拉着你的手哭。伯爵感动坏了,说要好好奖励你”。

“对了,回来以后小姐也来看了你几次了”,盖伦挤了挤眼睛说。话音没落,

“他醒了?”风云急匆匆踏进房间,看到唐风醒了不禁大喜。

盖伦对唐风露出个猥琐的笑容,知趣地退出了房间。

风云轻轻坐在床边,担心地拉着唐风手,摸了一下唐风胸口的绷带:“你好些了吧?你真勇敢啊”。

手的移动牵动了伤口,唐风皱了下眉头,风云赶紧放开手,两个人静静地看着对方坐了一会儿。

“你会一直这样守护我吗?哪怕付出生命?”风云眼睛湿润地轻轻问道,唐风目光坚定地点了点头。

“爱我吗?永远爱我?”风云问道;唐风又坚定地点了点头。

“有多爱我?”风云似乎还不是很放心。

“像大海一样的多。”唐风痴迷地看着风云,想起在树林里没完成的初吻,陶醉状地闭上了眼睛撅起嘴。

风云也想起了树林里的一幕,不由得红着脸慢慢凑近唐风,轻轻地吻了一下唐风的嘴唇,完成了树林里暂停的过程;然后觉得不怎么过瘾,又半含着唐风的嘴唇轻嘬了一口。这么大胆的行动把风云自己都惊到了,她拉着唐风的手在自己胸口蹭了一下,似乎是想表达她也一样深爱着唐风,可是又感觉这个动作的暗示有点暧昧,红着脸逃跑一样地离开了。

唐风微笑着咂着嘴,细细品味着风云给的初吻,连盖伦再次进入房间了都没发觉。

“我怎么觉得你笑的很贱啊”,盖伦调侃道。

“滚!”旖旎的幻想被打破,唐风脸上有点挂不住了。

一晚上的休息再加上唐风练大周天,伤势恢复的很快,第二天早上就行动自如了。

“伯爵大人‘请’你去大厅”,盖伦着重强调了‘请’字;有些敬畏地看着唐风,转述伯爵的指示。

唐风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来到大厅时发现伯爵全家都在,还邀请了领地内的一个子爵,两个男爵,还有城防军的两位骑士,包括唐风认识的凯西骑士,几乎伯爵领地内的贵族都到了。众人站立成整齐的左右两排,大家神情肃穆,显然是要举行某种重要的仪式。唐风预感这是自己人生重要的一刻,在大厅中间站定,朝伯爵抚胸深深鞠了一躬。

伯爵庄严地对唐风说:“唐风,感谢你英勇无畏地杀死野兽,救了我女儿的性命。你有一颗勇敢善良的心,再怎么奖励你都不为过。我现在册封你为见习骑士,等你年满十六岁成年礼的时候,再正式册封你为骑士”。

接下来就跟树林里风云册封唐风为守护骑士差不多的过程,唐风单膝跪在锦墩上,不过拍在唐风肩上的是真正的剑了。伯爵用剑在唐风左右肩各拍了一下,满面笑容地说:“起来吧!”

然后伸手拿过大卫托着的盘子里的册封证书,双手递给唐风。

风云在旁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唐风,大卫看看自己妹妹又恶狠狠的瞪了眼唐风,不过在这种场合他也不好说什么。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贵族了,不要住在马房了,先跟着凯西骑士练习剑术,平时就做我的侍从,协助我处理政务。”伯爵说道。房间传来惊讶艳羡的窃窃私语。

大贵族的侍从都是小贵族才有资格做,甚至有的侍从是平级的无封地贵族,有很高的地位。地位最高是贴身侍从,帮助领主处理政务,是幕僚长的身份,相当于领导秘书的角色。国王和王后的侍从只有有封地的男女伯爵以上的大贵族才有资格做(英文伯爵的原意就是侍从)。唐风立了功就平步青云提升为侍从,也难怪大家惊讶艳羡了。

其实伯爵平时也在暗暗观察唐风。唐风在城堡里混熟了,经常去侍从室拿些摘报来看,经常是一目十行,伯爵早就惊讶于唐风的文字水平了,要知道在废除教育恢复传统以后,平民大部分不识字,甚至很多贵族都认字不多,所以伯爵早就认定他有协助处理政务的能力了,趁这次唐风立功的机会提拔他当侍从,女儿有了个忠心的护卫,自己有了个好帮手,也算是水到渠成。

从这以后唐风除了跟凯西练剑,就整天穿着笔挺的紫色制服在侍从室帮伯爵处理领地的政务。彬彬有礼且文书和计算能力出众,不久他的能力就得到了伯爵和其他贵族、侍从们的尊重甚至嫉妒,甚至渐渐有谣言说唐风是伯爵的私生子,又有人说是伯爵要招唐风为婿。幸好两种谣言相互矛盾,是私生子就不可能成为招女婿,所以伯爵听说了也一笑置之,不予置评,毕竟有希望、有画饼的工作环境才是激励下属的最佳状态。

‘招女婿’的谣言也传进了唐风的耳朵,他非但不恼火,心里还起了些波澜,还为此失眠过。每天一闭眼满脑子都是风云的倩影,甚至看到自己身穿笔挺的西装,在西人的教堂里手挽着身披洁白婚纱的风云,还和她接吻了,还是法式的湿吻。嗯?口水都流出来了,好像大卫狠狠瞪了我一眼,唐风受惊睁开眼擦了擦嘴。哎,都怪这个女人太诱人。

自己出身贫苦农家,一年辛劳所得不过三五个银币,平日吃的甚至不如伯爵的马夫。长期以来在社会等级的最底层,原以为这辈子都无法改变自己的阶层了,结果机缘巧合之下自己面前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道路尽头仿佛就是无限光明的天堂之门,可以看到、甚至是可以触摸到贵族的门坎了,怎能让人不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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