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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添水,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著。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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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

程恣睢皱了皱眉,打开灯“离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喊了好几声,没人答应,小套房客厅和卧室里都没有人。

卫生间里也没有。

程恣睢骤然心悸,伸手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里也没开灯,借着外面透进来的灯光,程恣睢看见案板上堆着切了一半的芹菜,傅离骚倒在地上,手机跌在他身边不远处。

人已经凉了。

程恣睢抖着手去试他的鼻息,摸他的脸。

这么多天,傅离骚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他还以为“一旦和谐就会死”这个bug已经好了,没想到

程恣睢浑身不停颤抖,他用力咬了咬下唇,将傅离骚抱起来,抱到卧室床上,拉过被子给他盖好。

他虽然知道傅离骚未必会死,但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万一醒不过来了呢

程恣睢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往最坏的方向想,心焦意乱,去厨房把傅离骚的手机捡了回来,拇指戳到屏幕,指纹标识一闪。

屏幕突然亮了。

也不知道傅离骚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指纹录进去的。

程恣睢愣了一下,低头瞥了一眼,屏幕停留在一张便签上这两天总是晕,记不住事儿,五点别忘了去给恣睢买

便签戛然而止。

这几天他很喜欢吃某所学校门口的一家烤羊肉串,摊主下午五点赶放学出摊,卖完就走,去得晚了,就买不着了。

傅离骚见他喜欢,每天下午步行半小时去给他买,等他收工回来拿微波炉一热,搭配他熬得软烂的皮蛋瘦肉粥,味道刚刚好。

程恣睢鼻子骤然一酸,深吸了一口气,将便签存了退出,却发现底下还有长长一排的便签。

最早的一张,是六月三十日。傅离骚撞见他说他是充电宝的那一天。

原来一直以来都是我会错了意。

他不是因为喜欢我才撩我,而是因为任务。

一想到我之前的自以为是、一厢情愿、自作多情,我就忍不住生气,羞愤又难过。

但我大概猜到你在开船前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了。

你是想说,你现在已经喜欢上我了,对吗

我收到你的邮件了。

猜对了小窃喜

但我不能回复你,我得装作我很生气。

我还有一些事情没想明白,需要再考虑一下。

我想清楚了。

既然我不死,你就会死。

你又不愿意伤害我,那我帮你完成任务。

何况我又未必真的会死,顶多就是失忆而已。

如果是为了你,我愿意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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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

但你肯定不愿意。

那我就装作很生气吧好吧是真的生气,气你什么都不肯告诉我,什么都不愿我为你分担。

我还需要一段时间安排好一切。

希望到时候,你能原谅我自作主张。

玫瑰很香,很漂亮。

我晚上都没舍得回家,睡在玫瑰花里,就好像你在我身边一样。

你的骚郎想你了。

看到你没有我,也能过得那么潇洒惬意、风生水起,宝宝,我嫉妒了。

没有你,我就过得很不好。

好想你。

想你身上蜜桃的甜香,想立刻就见到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快了。

终于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音频也录好了。

我不知道你的任务是需要社会死亡,还是自然死亡。

多半是后者吧。

假如前者不奏效,我可能会找借口生气,灌醉你事后你肯定会揍我的,但我真的很想要你。

很想很想。

傅离骚,如果你忘了你是谁,就去听听手机里的音频。

那里面有你想要的答案。

程恣睢看着看着,一颗心酸酸胀胀,眼前情不自禁慢慢模糊了。

又想哭,又想笑,甚至想打人。

脆弱易感得都不像他自己了

他微微仰头,把眼泪强行憋了回去,打开录音列表。

那里面只有一条录音。

傅离骚

程恣睢点开。

扬声器里传来傅离骚熟悉的声音“我是傅离骚,我就是你。

“别的忘了都没关系,但你要牢牢记得,你喜欢程恣睢,很喜欢很喜欢。

“他是你这么多年枯燥平淡的生命中的一道光,从遇见他的那一天起,你我的生命才有了色彩。

“我想好好地宠着他、爱着他,和他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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