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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慕恒没有回答,到了跟前陆仲犹豫了一阵,便打开了副驾驶的门,他还没上车,便弓着身子问道:“你这座位上放的什么东西?”

“下班路上买的。”秦慕恒伸手把塑料袋往后递,对着姜语说:“我吃了一个,挺好吃的,你尝尝。”

姜语一直看着车外,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头也没有回,直接伸手接过塑料袋放到身边,她打开袋子拿了一个放在手里,瞬间又扔回去:“不吃!”

“不吃你别扔啊,摔的软了就不好了。”秦慕恒嘀咕着:“我可喜欢吃水蜜桃了,你们女的不喜欢吗?”

姜语没有回答,导致车上的气氛有些尴尬,她不为所动。

前排的两个男生倒是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陆仲不像秦慕恒似的嘴欠,他的声音略微低沉,说出的话带着些磁性,听的耳朵都要怀孕了,姜语很喜欢听他的声音。

深夜,路上的车很少,秦慕恒开的也很快,在高架桥上飞速地旋转着,路上遇到了一群骑摩托车的小孩,秦慕恒自然地减速了许多,两个男生也不约而同的看向外面。

陆仲缓缓道:“他们那群小孩有二十吗?”

“一群闲的没事干的富二代,聚在一起不是开趴就是飙车,要不就是把妹,跟贺承允似的无聊。”秦慕恒总结。

后排的姜语冷嗤一声:“难道你不是?”

陆仲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是,也不算是。”

顿了顿,陆仲继续说:“我们俩从没干过飙车这么无聊的事。”

“为什么?”

前排的两人相视一笑,秦慕恒说道:“惜命。”

“也没时间。”陆仲补充:“生命有价值的时候就在这几年,抓不住的话,这辈子都不能翻身。”

姜语懒得再接话,总感觉再聊下去就是自取其辱,明明那么有钱,明明过着大多数人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却还要装腔作势的要洋装奋斗,要打着自由的旗号去叛逆,去反对家里的长辈。

幼稚,就是还没长大。

姜语看了眼手掌心,红彤彤的一片,胳膊上也开始出了密密麻麻的疹子,她不动声色的把秦慕恒的外套穿上,又朝着门口边挪了挪,尽量离桃子远一点。

什么水蜜桃,明明就是毛桃,说的那么好听。

说起来也是奇怪,姜语确实挺喜欢吃桃子的,但却对毛桃外面的皮过敏,每次触碰到那层毛茸茸的东西,虽不至于去医院挂急诊那么严重,但也会起疹子。

前排的两个男生还在继续聊着,秦慕恒打趣:“哟,说什么把妹是浪费时间,你敢说在国外没泡过妞?”

“这么粗鲁。”陆仲说话总是慢慢的,他从嗓子里发出一声笑:“跟老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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