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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两人啥也没带,只换了一身洁净的白衣便出府了,乘着府内的马车来到城东门口就出城了。

南阳城北面是大江的分支南阳江。

大江是荆国国内最长的一条江河,从西域流到东海,是荆国和北方五国的天然分界线。

大江有许多分支,像是大树的枝干一般,延伸到更多的地方,更多的城池,南阳江就是其中一条。

南阳城东面不远处是一处森林,这处森林据传是远古时期就存在的森林,森林占地相比南阳城,算不上宽阔。可对于一般人而言来说,走个几天几夜才能走出。

因为靠近南阳城,这处森林被称为南阳林。

两人站在森林的边缘处,抬头向远方眺望,森林一望无际,天边之处,青山绿树白云练成一片。

南阳林深处吹来的气息,通过森林的净化,去除了许多杂质,呼吸一口其中新鲜的空气,能够感觉得到身体的变化,大脑仿佛休息了一会,更有了精神。

灵气不完全是空气,空气中也只有部分气体是灵气。

秦琅缓缓吐出了一口气,这比南阳城里的空气蕴藏的灵气要多的多,空气质量也是好的很。

住在南阳城的人,不算周边附属的村镇郡县,都足足有上千万人。

上千万人,光是每天要消耗掉的食物都难以估量,这么多的人,每人吐息一下空气,再干净的空气也会变得浑浊,在雄厚的灵气也会变得稀薄。

他有些沉迷在了这森林的边陲之地,不断吸纳清新的空气,总觉得若是每天都能呼吸这种空气,是不是能够延年益寿?

他现在都萌生了一个想法,要不要搬到这里来住。

但想想还是算了这不现实。

森林所栖息的生物是其他地方不能比及的,森林是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各种珍禽异兽都会在其中出现。

秦琅扭头看向了秦九歌,兴致勃勃叫道:“我要去抓凤凰抓凤凰,抓个凤凰给桃夭当宠物。”

两只小手握成了拳头,手肘向上抬去,到了肩头,手心朝向肩部,不断的左右挥动,很是兴奋。

桃夭是秦府的小公子,排行第八,是秦府年纪最小的女孩,作为小公子,深受他们这些作为哥哥姐姐的喜爱。

秦琅每次出来玩都喜欢带点东西给桃夭。

“你还想抓凤凰,一个小秀才就想去抓凤凰,凤凰少说也是神兽吧,它吹一口气你就拜拜了。”秦九歌虽是这么说的,他对森林还是充满了憧憬。

觉得以自己的英姿和举世罕见的天赋,在这森林能寻到麒麟等瑞兽作为战宠,或是找到前人留下来的遗泽匮藏。

心里想着什么,口上可不一定会说什么。

秦九歌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摸了摸下巴,说道:“这南阳林没有什么灵兽,你就甭想了吧,有灵兽咱俩就不可能来,就咱俩能对付个普通的猛兽就还不过了,来个灵兽咱俩都可能会完蛋。”

南阳林确实没有什么强大灵兽,里面强大的灵兽都被清除了,可里面还是有些实力弱小的灵兽还有许多猛兽,总体而言对人类威胁没有那么大。

灵兽,是人类对动物的一种称呼。

在这一片神奇的世界里,不止有人类这一种,还有其他生物,万物皆有灵,其他生物们接受灵气入体也能踏上修行之路。

动物们踏上修行变会成为灵兽,灵兽远比猛兽要强大。

在神话中有凤凰一声啼鸣,百鸟来朝,有玄龟寿元悠久,身躯庞大如山。有神龙翱翔天空,翅膀一展开,遮天蔽日,有天狗吞月,金乌化日等等。

神话哪怕只是神话,可如今世界上许多人类还是相信神兽的存在。不过据传荆国皇宫内有着真正的神龙存在,荆国一辈又一辈的人们代代相传,连秦琅等人也都相信有龙的存在,中原的人们多以龙的传人自称。

“远处居然还有几个小山,南阳的地域多为平原和湖泊,还能看见小山有点稀奇啊。”

秦琅引吭高歌,喊道:“我若是武松,景阳冈上的老虎都能吃饱。”

昔时武松在世,醉酒状态下打死猛虎,引得天下人称重,秦琅当然没有武松的强悍武功,若是碰到猛虎,或许会变成老虎的口粮,让老虎饱餐一顿。

秦琅的喊声扩散到了四周,森林中有鸟雀振翼飞去,鸟雀慌乱的飞走,撞到的树枝落下树叶,又有鸟雀相互撞击,激起一阵骚动。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不要脸了?跟老大学的吗?他那副德行你要是学过来,你就是下一个净街虎,到时候我就只能清理门户了。”秦九歌带着怀疑的目光瞅了瞅秦琅,这家伙是不是和老大相处久了,被他带坏了?

秦琅是第一次来到森林,对森林的了解都止步于书上,从来没来过这,他倒是去过南阳江,还在南阳江里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而秦九歌,当然也没来过南阳林。

两名十四五岁的少年迈步走进了森林。

站在森林边上都能感受到,走进其中,更能感受到清凉,边缘的树木都有足足两丈高,越往深处走,里面的树木更高。

如今是八月初六,处暑已过,白露将至。

有柳树向着溪水垂下它那秀丽的头发,有枝叶繁茂的樟木,四季常绿的它哪怕是如今的秋天,变色也不是很明显。

有乔木,也有灌木,有桂树开花,送来象征八月的桂花香。

有些许落叶铺在树下的土壤之上,来年化作肥料,为明年的新春添加嫁妆。

森林里没有很明显的路,南明林靠着南阳城的这一端并没有什么人居住在这里。

原因是这一端的许多灵树都已经消失不见了,没有什么灵物在这一块区域诞生,而普通果树的果子又没有多少人愿意来采摘。

很久没有人经过,这里原本存在的道路也被森林同化,成为了土地。

孩子总是充满童心,对任何未知的事物都充满好奇,不管危险。

少年也是如此。

“这就是森林嘛?

两人化作了野马,自由奔驰在这片林间,犹如灵猴般穿梭在,跃过水坑,小型岩石,很是灵敏的避过了粗壮的树干。

秦琅想起来小时候在府内广阔的草原奔驰的快乐。

“九歌,叫你平时少吃点你硬是不听,你现在都追不上我了。”秦琅遥遥的跑在前头,已经甩开了秦九歌一大段距离。

秦琅的身影逐渐模糊了起来,

阳光被层层叠叠树叶遮挡,其中落在森林里大地上的是很稀少的。上面的树叶蒙上了金白色的光环,而下面的在阴暗处与昆虫成为了朋友。

森林边缘树木没有中心处的多,不少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射,将光明带进了森林。

风吹动树叶,将阳光照射的位置也能移动,一处地方发出耀眼的白光,正是在秦琅前面的地方。

秦琅怀着探索世界的心理,跑到发光停下来,定眼一看,大失所望。

小水洼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一闪一闪的极为耀眼,秦琅还以为这是什么宝物呢。

白激动了一会。

水洼深不到一尺,积满了清水,纯白无色,连水洼底部的树叶和碎石,秦琅也能看的清楚。

“这水看起来应该能喝。”秦琅蹲了下来,这么清澈的水,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跑了那么久了,对体力消耗很大,补充一口生命之源是必要的。

秦琅双手捧了一些清水,就往口里送去,算不上甘甜,却也别具一番风味。

补充了水分,他精神焕发,神采奕奕,

看着没有动作的秦九歌,他说道:“你喝不喝的,不喝我用来洗脸了,我知道我的洗脸水你是不会喝的,现在不喝就没机会喝了。”

“我们是文明人,这水不煮沸消毒也能喝?书上不是说水经过杀毒再喝更有益健康吗?”秦九歌没有上前,他也没有制止秦琅,想看秦琅喝坏肚子看好戏。

“书上还说要多喝矿物质水呢,你怎么不去啃几个铁皮和铜板呢?”秦琅反驳了他,又喝了一口水,爽。

“你不喝我喝,跑了那么了喝水才能让我跑的更久。”秦琅正欲用清水来洗一下冒出汗的脸,却被秦九歌推到在地。

“去你的,清水洗脸真有你的。”

秦九歌豁出去了,他看秦琅都没出事,想来喝口水也不会这么样,再说了他是一个秀才,身体素质比普通人要强一点。

这人真有病,秦琅心里暗骂一声,叫他来喝他不喝,我要洗脸了他就来喝,改天送他去隔壁精神病院看看脑子。

站起来身,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白衣上仍有些许泥土没有被拍走,秦琅沾了沾水才将泥土吸附走。

白衣就应该洁净,灰尘沾染都是秦琅难以接受的。

秦琅向像森林深处跑去,一直向前,无所畏惧。

在一处巨石上,两人站了上去,巨石前后两侧泾渭分明,一处在高处,一处在低处,巨石立在高处的边上,往低处是个很长的斜下坡。

站在高处看得远,两人看见了远方密密麻麻的树木,像一个又一个细胞挤在一起。

秦九歌指了指远处,说道:“看见没,这就是我给你打下的江山,感动吧,这以后就是你的封地了!”

森林太茂密先不谈,宽广是难以想象的,延伸至天边都还未露出它的边际。

两人不知道的是,有一只猛兽正缓缓向他们靠近,它在一处地方闻道了人类残留的气息,嗅着两人的气息尾随而来。

它的嗅觉十分灵敏,如鬼魅般在林间游荡。

它要去觅食了。

在猛兽眼里,任何能动的生物都是它们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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