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才是我们一生所追求的?
十一年前我问过自己这个问题?然而十一年后的今天,我站在漆黑地阳台上的回答是:“追求?呵呵,不再重要了。”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当然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最真实的那种!”
有闲人肯定会问我:“有多真实?”
我想接下来你所看到的,这些故事便是我对这个“最真实的乐观主义者”的阐述。
“我们永远摆脱不了的是,我们的欲望!”
知道这个事实那年我十九岁。还经常在指尖燃起烟卷吹着口哨,不停的将威士忌和苏打水倒进胃里。整夜整夜的游离在网络世界,还相信着纯洁而又浪漫的爱情。会将泪水洒给那些故作善良的人们,会小心翼翼的想喜欢的男生。然而今天的我依旧会做这些事情,依旧相信爱情,依旧懂得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曾出现过或者已经离开的人。可是那个年龄眼中的清澈,对于相隔几年后的我来说是再也找不回来的,活着的真谛亦是。那些不想舍弃的却从生命中呼呼而逝!让我们未稳脚踝的为自己所做的所犯的买单。
从武宁路桥下来的时候,我路过了那家餐厅,那里面还是依稀的坐着几个人,不时的传来些悉熟入耳的老式收音机唧唧呀呀的调频声。我开始不停的回忆那段日子,这些东西不可阻滞的穿行在脑海与记忆的空隙之间,总是让人提起不了警惕来掩饰,那些失去了的珍贵而感到懊悔的眼神!所以我加快步子避开了这种冲动。
身陷沙发里的时候天已经乌蒙灰黑了,转思间下起了怔怔秋雨,这个季节的风如雨一般凉,当我们真正去抚摸它的时候就会瞬间抽回手,原来只有这种凄凉才能让人欣然泪下。泡了杯咖啡从厨房来到阳台,向着那个熟悉的地方一如往常的凝望。这种迷茫由来已久的缠扰在脑际,从来不可能让自己把过去和未来分开,如果有一天分清楚了记忆和憧憬,那么这枯燥乏味的人生就真正的到了尽头!
我对自己亲身父亲的记忆停留在很小的时候,有多小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很小,小到我只知道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离开我那个可怜的母亲出门做工的时候,妹妹还在爬着捡地上的米粒吃。
二十几年杳无音讯。
当我染着黄发和学校里的那些欺凌妹妹的恶霸抗衡时,接到远从海上打来的电话,他死了,胃癌。可怜的人儿瘦的只剩骨头了。
等了他二十几年的母亲,等来了一具尸体,多么可笑又可悲的事情,他的葬礼我没有参加,当然不是无情,如果我像其他子女一样哭哭啼啼,披麻戴孝,我更肯定这件事可悲又可笑而且可叹!那天我和安好的几个一样染着黄发的姐妹,在酒吧里喝了一通宵的啤酒,当我醒过来的中午依然觉得真特么可笑!
妈妈改嫁了。带着我和妹妹嫁给了一个老实人,据说这个人和母亲是初中同学。
成立了家庭以后我以为这个可怜的女人终于有一个臂弯可以温暖温暖她的心了,没想到又是一个可怜的笑话。他戴着一副斯文的眼镜,穿着笔挺的西装在银行上班,朝九晚五。是一个正人君子这是大家一致公认的。
那个夏天周五的傍晚我推开客厅门,发现衣衫不整,满脸泪水,在墙角直哆嗦的妹妹,和满身酒气的继父后。我在他脑袋上打碎了一个母亲最喜欢的花瓶,对,那个可怜的女人带着我和妹妹,还有这个花瓶一起搬到这位衣冠禽兽家里的,她总是把它擦得很亮摆放到最显眼的位置,然而我将这个花瓶砸的稀碎。碎到什么程度呐,你肯定见过一百个玻璃球散落一地的样子。
家庭暴力?不,比这个严重的多!这些个词语应该不是很新鲜吧,但有一天确实发生在了我身边,真让人不可思议。
我带着妹妹住回到了亲身父亲留下的房子里,我在想一个人的一生总有她想保护的人和事物,就站在她面前不容许任何可侵犯,付出生命亦可。我也应该有。对,应该有。
我辍学了,那当然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作为一个全校蝉联三届文科作品一等奖的人,厌烦了这个地方。是的,非常厌恶这个地方。
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中午课间休息的时间,大家都会爬在栏杆上嗮太阳,学校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进来几个拾荒的妇女,一个短发的妇女乱糟糟的头发上面还有几根东倒西歪的杂草。那个长发穿着碎花雪纺上衣的妇女看起来就干净了许多,像食堂里打扫卫生的刘姐,对非常像。她们提着袋子在教学楼附近来来回回捡拾饮料空瓶,忽然从楼上飞下去一个可乐瓶,落在了短发女人面前,那个长发的就像疯了一样扑了过去,但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典故你我应该都知道的吧。长发妇女当然抢不到。
然后又从楼上飞下去一个矿泉水瓶,里面还有半瓶水不歪不斜刚好落在长发拾荒女人面前,发出“啪”的巨响。又换成短头发妇女疯一样跳了过去,就这样撕抢起来,接着不断有瓶子飞下楼戏弄着她们,她们像两个发了疯的野兽一样从这头抢到那头,再从那头有被戏弄到这头,楼上的同学们啊捧腹大笑,我看到那个我最崇拜的优秀青年罗思福,在表彰大会上圣气凛然谈到贫穷凄然泪下的他再鼓掌,竟然还有吹口哨的声音,那一瞬间我厌恶了这个地方,从骨子里厌恶!所以我收拾了东西离开了这里。我是一个大学没有毕业的人。
我当然不想与世界格格不入,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尤其是在看到你无法改变的事实时,大多数的时候我特么的笑的就像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笑着笑着就有滚烫的东西从眼角流下。那不是泪水,我敢肯定。
我把头发染黑了。
我想我应该带着妹妹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对,立刻马上。然而世事当然不能如人愿,我这个想法在我发现连一个离开这里的车票都买不起的时候,我照往常一样耸了耸肩。
我有两个死党,一个是大我六岁同性别的安好,另一个是和我同龄的发小十二。
安好个子高挑,美貌与魅力并存,留一头大卷长发,走过人群中当然是众目的焦点。她很早就辍学了,在一家慢吧做调酒师。她生性就得男人宠爱,所以那家慢吧的老板赚的锅满瓢满,我的酒量和我对酒的了解都拜她所赐。而十二应该是这个临海小镇远近闻名的俊朗小伙,他们俩的外貌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开始的时候互相看着对方就像眼睛里进了砖块一样,互不顺眼。说来也巧妙,我成了他们之间的润滑剂,后来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死党。十几年前的一个深夜所有的事情改变了。
他改变了我们对人生的认识,对自己的认知,对生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