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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霞在深圳只呆了两天就回来了(她的两个同学从深圳回来以后又去了别的地方玩,具体收获了什么云中也没问),他只是凭直觉,觉得她没有把深圳给真正玩透(她同学的收获对他来讲意义甚微),但是说得太直、一语道破天机的话,他又怕女儿和自己翻脸。于是他再次动用了自己的公假,在女儿大三的第一个学期带她去了广州(时间是明霞从深圳回来以后三个星期)。

广州,“北上广深”之第三座一线城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层出不穷的街道,他知道女儿早就看腻了这一套。因此把行李放到宾馆以后,他直接带明霞去了南越王博物馆。明霞打小就爱去博物馆之类的地方。上次一起去长沙省博物馆,他们父女俩从早上进馆,竟然一直看到了工作人员把他们催走,出来时已是华灯初上。所以他相信,这次的效果也不会差。

他们在馆里一个文物一个文物地看过去,云中发现明霞对南越王本身的兴趣不及对一个杯子的兴趣大(虽然兴趣不大但是如果有机会了解明霞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不过只会稍微听一听)。这可不是博物馆小卖部里卖的那种、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会买的仿制纪念品,这是墓里经常被作为陪葬品的玉器。而且这还不是普通形状的玉器,它被雕琢成了犀角。

虽说神话不是现实,但是多少有一些现实的依据和借鉴。吴承恩先生在《西游记》里有一段写的是辟寒大王、辟暑大王和辟尘大王被收伏以后,孙大圣主张留一只犀角给当地百姓镇库,自家西行带一只贡献给佛祖,剩下的四只交付给当日协助他们收妖的众神仙回天庭复命。

这一段有意思的点在于,为什么别的战利品不要,单单只要犀牛角呢?因为据考它“包含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这是明朝之轶闻,咱们把眼光再放长远一些,回到秦汉相争那个激烈的年代。那时候就已经有了犀角杯,还是玉杯,想不到吧?可见以犀角为尊这个传统延续的时间真的不短。

前面我说回到秦汉相争的年代,这话可不是为了单纯写写的。下面带大家和明霞一起稍微了解一下这位南越王究竟是何方神圣。这段历史云中了解得也不多,因为他能给女儿讲的是她早就在小学、中学反复学的那一小段历史,要是此番再把“秦汉之争“搬出来说的话,可就有几分“关公面前耍大刀”的嫌疑了,因为女儿大学主修文学辅修历史(辅修的是先秦及以后的历史,所以虽然先秦的一些冷门知识明霞不是很在行,但是底蕴还是有的),读到的经典文献铁定比自己要多得多。这也是他带女儿来参观的目的之一。

不再说那么多题外话了,咱们进入这段的正题。南越王,真名叫赵佗,生于秦朝,后来秦末大乱,他占据了岭南,建立了南越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时候他还不叫“南越王”,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统治者。在高祖即位之后三年,他还试图另立番号曰”南越武王“。

他真正归顺西汉王朝,是汉高祖十一年,当时朝廷授予了他另一个封号。“南越王”的封号由此流传至今为后人所知。这个别号比他自己的封号只少了一个字,但是字变少了,威信却提高了,原因很简单,这三个字是朝廷御赐的,还有印玺为证。此后这位历经几朝的统治者及其后代,安心在岭南地区统治了近百年。

听完馆内的专业讲解,父女俩都惊呆了。惊呆之余他们也不知不觉明白了一个道理,历史就像剥洋葱一样,怎么剥都剥不干净。那些大众都知道的历史背后,究竟还有多少人物、多少故事是人们不了解的,真的不得而知。

从馆里出来以后,云中不禁暗自感叹:历史永远都无法真正被人们去“解析”,因为人们自认为可以找到的证据可能仅仅是整个历史事件中一个小插曲的前因后果。我们可以凭借充足的证据把这个插曲了解得十分通彻,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真正读懂了历史,我们可能只是读懂了那个插曲罢了。

而南越王也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小插曲的主角,但是如果不是这次参观,也许一辈子也不会了解到他。

所以他希望女儿能够明白的是:像自己对大山怀有敬畏之心一样,她作为今人,也应当对历史怀有一颗崇敬的、有探索韵味的心。

不过相比爸爸耐人寻味的鸡汤,令明霞更感兴趣的,似乎还是那只犀角形玉杯,她盯着它看了好久好久,也不知道她究竟看出了什么,但是可以理解的是,那只杯子放射出来的光彩总归是比千百年来的尘土要强得多。可是让她着迷的到底是什么?是那种贵族气?是那种玉器的别致光泽?还是犀角本身无二的形状呢?亦或是犀角的历史?也许兼有之吧。

话说回来,云中带女儿的这趟博物馆之行,其实就是想告诉女儿:历史没那么简单,不是说了解历史只要了解这座城市过去发生了什么、是如何一步步发展的就大功告成。从宏观概念看这没问题,可是云中想让女儿感受的恰恰是微观思维。

他想让女儿知道,历史,就是一集一集的连续剧。我们可能知道大背景,但是剧情展现的恰恰是这一个接一个大背景下的——生活。它展现的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刘亭长”的故事,或者战乱中几户寻常百姓唠家常。是类似这样的千千万万个片段,汇成了历史的华丽篇章。也许,今天明霞对那个犀角无比着迷,有这个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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