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亲吻舒梅,她哆嗦一下,把头转向东边,“你看那是谁!”
我下意识地松开她,转头往东边看——什么也没有,只有海浪砸向礁石,撞起的一片碎雪。
舒梅跑开了,她站在西边的一块礁石后面,调皮地冲我眨眼:“你真粗野!你抱我,经过我的同意了没有?”
她的额头有细密的汗珠在阳光下闪烁。
我摊摊手,刚要说话,发现舒梅出现在海滩东边的海堤上,全身洒满阳光。
前方的小路上,几个小孩在嬉闹,海鸟的叫声渐渐远去。
瞅瞅舒梅平静如昔的脸,我突然感觉刚刚发生的一幕变得不现实起来,她刚才真的离我那么近过吗?
昨天夜里,我梦见了舒梅。在梦中我就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我想知道这个舒梅是不是就是以前经常半夜钻进我的被窝里的那个“她”。当我把舒梅按在床上,准备打开灯看一看她的脸时,身后突然响起一声咳嗽。我转头,发现吴晶晶站在我身后,与此同时,舒梅不见了。我想去拉吴晶晶,她也不见了。
这个梦是如此的清晰,让我怀疑梦里的是舒梅,站在我身后的真的就是吴晶晶。可是吴晶晶来干什么?她怎么突然就不见了呢?
毛骨悚然的感觉让我连伸手开灯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蜷缩在被窝里,感觉四周,甚至天花板上都有人,他们在看着我。
当晨曦透过窗户照进来的时候,我发现一个人躺在我的床上,这个人是我,我睡得是那样的安详。
那些天,我的脑子里全是舒梅的影子。在这个影子的感召下,我不阳痿了,不但恢复了晨勃,而且还数次在半夜有手淫的冲动。
在脑子里刻了舒梅的影子,我依然感觉不过瘾,又在院子中央的那棵梧桐树上刻下了她的名字。
那天,甄七揶揄我说,张艺谋拍了个电影《山楂树之恋》,二哥你干脆也凑钱拍个电影吧,咱就叫它《梧桐树之恋》。
我不想说什么,我总觉得这棵刻有舒梅二字的梧桐树上落着一只金凤凰,恋不恋,她都是我的。
我几乎每天傍晚时分都去看那棵树,盼望着那上面“舒梅”两个字有朝一日变成一只凤凰飞进我家,陪着我,不再让我妈担心我孤单。
那天上午,刘朝九过来看我,埋怨我不把老人留下,太自私。
我说,我怕我妈在跟前会操心死,将就我的现状。
刘朝九说,那就赶紧跟舒梅结婚,然后就把你妈接来一起住。
我心说,我也是这么想的。这年头,爱情已经进化到可以讨价还价,互使鬼秤的地步了,亲情不能,亲情永不掺假,无法挣脱和回避。
尽管我明白自己已经爱上了舒梅,可是我无法判断舒梅是不是真的爱我,但我知道,世上有一个真正爱我,关心我的女人,她是我妈。
刘朝九问我,有了舒梅,最近还“梦交”不?我不想接这个没趣的话题,不说话了。
刘朝九说,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你怕鬼了。接着给我讲了一个鬼故事:古代的时候有个鬼,常出没于山西王遥家,有时候还喜欢恶作剧。一日,鬼将猪粪投入王遥的碗中,王遥吃了,说,粪,我不怕,我最怕的是金钱。于是,鬼就用钱投王遥的碗,王遥得了百余两银子。鬼没钱了,就再也没来。
我向刘朝九伸出手:“拿钱来吧。”
刘朝九知道我在骂他是鬼,又接不上来话,怏怏地说:“自己是鬼,还说别人是,滑稽。”
我不想跟他斗嘴,转话问:“你跟嫂子怎么样了?”
刘朝九苦笑一声,老娘们儿似的揉搓着衣服下摆:“我是彻底败在王莲芝的手下了,唉……当初我爹给我起这个名字,是盼望着我像早晨九点钟的太阳,充满朝气,无所畏惧。可是现在……柱子,你看看现在我成什么样子了?早晨九点不像,晚上六点半还差不多,整个人‘夹并’在那儿。”
我笑了,感觉“夹并”这个词儿很生动,像我以前的样子,嗬,你先“夹并”着,兄弟我已经开始不“夹并”了。
我对唉声叹气的刘朝九说,我调整好了,兄弟我现在阳气满满,可就是容易梦见鬼。
刘朝九看了我半晌,开口说,古书上说,中指的鲜血可以吓退女鬼,女鬼要是再来,你就咬破中指,以血溅之,让他见识见识你的阳刚之气。
我一脚踹倒了他,心想,老子还用自残驱鬼呀,老子的阳刚之气在心里,神鬼不亲。
刚搬回来那天,我跟我妈说我最近老是做些稀奇古怪的梦,开玩笑说,我是不是被“魔”缠上了?我妈带我去法海寺听海云法师说法。海云法师说,金刚经上有“见诸相非相,既见如来”这话,意思就是凡人因为看不破,放不下,求不得,所生出的种种烦恼的因就是“魔”。如果任由欲望唆使,人就会被“魔”控制。我妈问,我儿子中邪了,怎么驱邪?海云法师说,没有驱邪之法,凡人能做到修、行兼顾,那么邪魔对你就无法近身,这才是真正的驱邪。
我想,虽然我不信佛,但我从来不做违背社会公德和昧良心的事情,这也是“修行”,怕啥妖魔鬼怪呀。
刘朝九刚走,甄七就气喘吁吁地来了,进门就嚷:“还有没有点儿兄妹情谊了,说走就走?”
我问他这是跟谁生气?甄七一哼:“还有谁?张小凤这个忘恩负义的柴禾妞儿!”
我拉他坐下,问:“张小凤是谁,这个名字怎么听着像个戏子呢?”
其实我知道张小凤是张罗锅的女儿,甄七在惦记着人家呢。
“二哥你不装会死是不是?张小凤就是张罗锅他闺女。”甄七点上一根烟烟,猛吸一口,脖子胀得就像个救生胎,“张小凤这个贱人不讲交情,说走就走!那天我帮她去卖猪头肉,她哭哭啼啼地跟我说,城管老是欺负她,她不想干了,要回老家。我以为她骗我,城里怎么还不比乡下好?我就建议她去盛天夜总会坐台去。她长得好看,凭着好资源不用,多浪费?夜总会那边又需要人。”“你还认识夜总会那边的人?”我觉得这小子是在害人,不耐烦地问道。
“也是刚认识的。我去打听大伟的事儿,认识了那边的一个‘鸡头’……”
“打听出什么来了?”我的好奇心又上来了。
“他们还在看守所。那伙计说,起诉书下了,就是伤害罪,快要判了。我懂门儿,下了起诉就开庭,完事儿判决。”
“没见着龙二吗?”
“哈,还龙二呢,他可让吴晶晶给害惨了,”甄七摇手一哼,鼻孔里喷出一溜惨白的烟,“养好伤以后就没脸见人啦,听说前几天他带着老婆旅游去了……咱不管,反正我跟张小凤一提去夜总会,她就恼了,说,七哥你别以为俺乡下人傻,夜总会是个什么地方俺明白,俺不想去,丢人。我就动员她说,当今社会笑贫不笑娼,再说你去了又不出台,也就是陪人喝喝酒,唱唱歌什么的,少不了你一块肉。二哥你别笑,其实我这么做,不是想要从她身上赚点儿钱,我是真的可怜她。你想,那么漂亮的妞儿,卖猪头肉多可惜?去那儿有人保护着,谁敢欺负?不讲几个破城管,就是警察也得给龙哥面子。”
“你少龙哥龙哥的,”我的胸口一堵,“你就是一条狗!以为我不知道?你还不是想把人家张小凤……”
“是,我承认,”甄七簌簌地翻着白眼,“难道你就纯洁得不得了?咱俩是发小,你从小就很‘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