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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将满头泡沫冲干净,在镜面的水雾上画了个笑脸,喀戎甩着头,裸身出了浴室,嘴里哼着在任何评判标准、审美体系下都不会及格的歌声。

“我绝不会放弃你,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绝不会弃你不顾,径自跑开~”

喀戎自己倒是唱得尽兴,他抬起胳膊朝腋下嗅了嗅,闭上眼,露出置身花海才有的心旷神怡的神情,动情地说道:“即使以宇宙光年为衡量标准,我也是亿万星河遇不到的超级香汉,香汉!”幼稚的活力在喀戎脸上跳跃,直至他把头从T恤领口伸出来。穿上衣服的刹那,在街头锤炼出的生存技巧重回他的身体,把他眉毛和眼睛的距离调整成另外一个样子,严肃、冷漠,对一切毫不关心的样子,对他来说最平常最普通的样子。

在父亲出走,母亲再婚,自己流落街头前,喀戎还是个喜欢宇宙、喜欢怪兽的小男孩,现在,他连宇宙这个词怎么拼写都快忘了。他伸手,够向放在一旁的手机,忽然,微小的门锁晃动声冻结了他的手指,喀戎侧过耳朵,屏气凝神,咔嚓,又一声,确实是门锁转动的声音。他立刻关闭屋内的灯,抓起手机向卧室跑去,那里有张高脚床,可以藏在下面。

喀戎冲进屋,想钻进床底,却在俯身的时候发现自己跑过来时留下了湿哒哒的一排脚印。

咔哒,门锁滑落的声音。

喀戎爬起身,睁大眼睛。

昏暗的室内,两道黑色的身影谨慎地依靠墙壁或家具缓步前行,突然间,柔和的灯光亮起,其中一个人被吓到立马俯身,用手中紧握的手枪来回扫视,黑洞洞的枪口几次对准自己的同伴,吓得另一个人也不得不蹲下。

“哟喂,你他妈在干什么,黑鬼!”

“这里他妈有埋伏,你看不出来吗?有人开了灯!”

“什么埋伏!是我开的灯!这屋里黑得跟你妈妈的屁股缝一样!”

“什么?”先趴下的黑人扯下包裹住半张脸的头巾,眼睛里几乎能喷出怒火:“你他妈是哪里有问题?你他妈要开灯?我们来杀人,杀一个小黑鬼,你他妈要开灯,你要不要先给他打个电话约个时间再让警察通知复仇联盟过来做个见证?”

“兄弟,放松,看看你手里拿着什么?枪。看看我手里拿着什么?”他举起双手:“两把枪,这是个简单的活儿,有人发现了偷卖毒品的小鬼住在这儿,我们来,问清楚那些跟他一起合伙儿卖毒品的黑鬼都死哪儿了,然后把他崩了,下楼,开车回家。别紧张,没事的,好吗?”

“一个屋子里的人都消失了,就那小黑鬼在外边蹦跶,你动脑子想想,这里边有危险。”

“我动了,我动了,老兄,他们私下卖的是‘猩红诅咒’,那种东西谁沾谁死。也许他们就是自己偷偷来了一口,就那小子没分到,所以他还活着。这就是真相,百分百的真相,不会有别的可能。我们只要知道那些黑鬼死在哪儿,再把小鬼崩了,告诉街上的人谁他妈都别卖猩红诅咒,就这么简单,好吗?”

“你真觉得这里边没危险?”

双手持枪的黑人无奈地吐了口长气,嘴唇抖动发出噜噜噜的声音,他用枪口擦了擦自己额头,引来同伴又一声惊呼。

“你买了保险了!”

“听着听着。”双手持枪的黑人忍无可忍,说出的话开始带着让人忍不住想要舞蹈的律动:“我们进来一直在吵架,吵很大声,你他妈非要跟我争,那小黑鬼只要不是聋子就会知道自己要完蛋,他现在思维一定很混乱,注意柜子注意桌子注意可能藏人的一切角落,现在开始,跟我搜,闭上你的狗嘴,保持沉默。”

“靠!”

“哟。”手持双枪的黑人对着地板一努下巴,他的同伴低头瞧去,发现一连串脚印,赤足。他没着急向着脚印前进的方向探头探脑,而是顺着它过来的方向,一路走到浴室门口。

“嘿哟,这个人是洗澡的时候听到我们进来,没穿鞋就进屋了。”

手持双枪的黑人双臂打直,对着卧室喊道:“他妈的小黑鬼,史努比·狗狗叔叔来咯,撅起你的屁股倒退着走出来,否则就吃老子的枪子儿吧。”

屋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

黑人骂了一句,气势汹汹地闯入屋内,像是被激怒的野狗进了鸡窝,准备大闹一场。可是,这只老狗却连一颗鸡蛋都没看到,屋里根本没有人,十几平米见方的空间里没多少家具可供藏匿,他把枪横在下巴前,做好了随时开火的准备后才附身趴下,想看看那个小黑鬼躲在床铺下的惊恐的脸,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在衣柜里?

他拉开衣柜,只看到几件尺码夸张的旧衬衫。

“他他妈还是个魔术师?”持双枪的黑人嘟囔着环视房间,他的伙伴在垃圾桶里翻翻找找,把空水瓶的盖子拧下来凑到眼前,说道“他不在这儿!”持双枪的黑人并没有搭理他,因为他的目光已经锁定在了窗户上,他走过去,一步步,谨慎地握着枪,让随时能吐出子弹的枪口正对着窗户正中,就在他准备把头探出窗户时,同伴尖锐的嗓音把他拽了回来。

“哎哟,你他妈是什么东西?”

手持双枪的男人回过头,看到一道人影出现在房间对面,客厅门口。他转过身离窗户越来越远,也就离站在窗外,用脚趾扒着窗沿,马上要坠楼的喀戎越来越远。

在排除床下、柜橱等与棺材无异的藏匿地点后,喀戎用床单擦了把脚底板,用豪赌般的气魄钻出窗外。钻出来之后,喀戎才发现自己的选择有多糟糕。窗外几乎没有能站的地方,三四厘米宽的水泥窗沿甚至托不住他的前脚掌。喀戎只能用脚趾紧紧扒住一线生机,感受风从脚掌下拂过的轻痒。墙面没有能用来做抓手的部分,喀戎只能用三根手指贴在墙壁上,他多想把手指牢牢插进粗糙的墙壁里,但又不敢真的用力,防止自己受到指尖的反作用推力从危险的平衡中跌落,融入天空。

生死之间,喀戎的五感被高度锐化,他能听见风声,嗅到烟草味,感受到窗户内散发出的热量。他清楚地感知到,屋内有人正一步步走向窗口,他无疑会发现自己,到时候无论被抓还是直接掉下去,结果也都是一样了。

喀戎感受到自己的掌心被汗液浸湿。

预想中探出窗口的脑袋迟迟没有出现,屋内人的注意力好像被什么东西调走了。凝掌心的汗越来越厚,缓缓下流,脚底板隐隐传来的痛感提醒着喀戎马上要抽筋,电闪间,这个一直游走在生死线的街头男孩做了人生最大胆的决定。

他用尽可能快而轻的动作,翻回屋,钻入床下。

在这个过程中,他尽量不发出声音,尽量不被背对着他的身影察觉,他几乎失败了,但最终,他还是躺在了床下,躺进对方的思维盲区。而他成功的唯一原因,是对方的精神已经高度集中在客厅门前,没有余力察觉身后轻微的异动。

咯哒咯哒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手持双枪的男人高度紧绷,内心反复判断自己要不要对眼前几乎不能被成为人的人影开枪。就在他做下决定前的瞬间,他的头毫无征兆的与脖子分离,抬起的手臂僵在空中,微颤的手指再也不能扣下扳机。

男人的头落在地上,抽动的眼皮下是难以置信的眼神。头转了几圈,慢慢停下,和躲在床下的喀戎四目相对。

至少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找到了自己要找的那个黑人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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