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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炖白菜也挺下饭的,不过那刘竹马到底觉得亏待了这远来的兄弟,非要把门口那头驴子宰了,给兄弟下酒,没酒就下水。

沈青君连忙摆手,这可不敢,我这客人担不起如此招待,见外见外。

那刘老儿也跟着在旁边舔着舌头,跟着“不见外,不见外。”可毕竟长者为尊,还是得拿出来长者风度的,一边咽着口水,一边开导刘竹马“小哥这肯定要去很远的地方,就把毛驴让它骑走算了,骑条毛驴还是要比走路快点儿的,还能放置行李。”接着老头又咽了口口水,说道“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小哥就打算在咱登州城转转,那就别管了,今天必须得给你弄点荤的好好招待,改日让我孙子亲自送你回山,也不会被别人说失了礼数啊!”

那匹毛驴在门外甩着尾巴,倏尔、倏尔地叫着。

沈青君看这爷俩如此好客,也不能藏着了,毕竟就指望这条驴子多走几段路了。

“好意心领了,不过我要去的地方它真不近,还想请教一下老爷子,可否知道这天师府怎么走?”

一听这天师府,爷俩脸上也没光了,能有几个天师府?不就是那一个好远好远的龙虎山天师府嘛,估计今天是不能给兄弟宰驴接风了,可这天师府到底多远,爷俩一个是整日里就想着怎么破那边李老儿的千里马的臭棋篓子,另一个是每天耷拉个二郎腿哼着小曲,高兴了就扒拉出那一把宝剑耍两下的大剑仙,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这龙虎山天师府到底在哪,他爷俩也真不清楚。

刘老儿故作沉思,也不知道那边老李头知不知道,总听他吹牛自己年轻时去过哪哪哪的青楼,请过哪哪哪的花魁头牌,可要让我看呀,下棋这么臭,肯定就会吹牛,就算是真的,下棋我还是比他高一手。

老爷子沉思着沉思着,就咧嘴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沉思了什么,但刘竹马肯定不能让兄弟失望,把沈青君拉到一边,小声说着“城南那边有个镖局,好像去过不少地方,挺有名的,还押过宫里的夜明珠呢。”

“不过要我说,兄弟你如果身上有点闲钱,咱能去城中心的那家大酒楼,好多从山上下来的仙师路经此处,就进去喝两口酒,要两盘菜,吃饱喝足后再接着赶路,你也知道,他们那些人,不差钱。”

沈青君似笑非笑地看着刘竹马,有道理,咱们就是要咱俩一起去。

刘竹马看兄弟这眼神,立刻解释“当然,我这样的大剑仙也应该没事去喝两口酒,可咱往那一坐,吓得人家不敢收钱,这不合适,可我陪着兄弟你去打听打听,还是合适的,谁让我为兄弟连面子都不要了呢。”

刘竹马说完,还专门用手把额头前的一缕头发往上捋了捋,一脸的大义,那架势倒真像豁出了命一样。

“酒?什么酒!没酒!”可那边正在咧着嘴的老汉不干了,“说没酒就没酒。”

刘竹马赶紧拉着沈青君出了门,“没酒,没酒,我领着我兄弟出门去问问路,您在家吃好喝好昂。”

刘老儿看着两人出门,这才又接着咧嘴笑了起来。

好像说起江湖,就离不开酒馆,那些江湖人,好像就应该在酒馆里大口喝酒,然后趁着夜黑风高,抽刀和仇家一决雌雄。差不多,又差太多,差不多的是江湖需要酒馆,差太多的是,三言两语又怎么能说清江湖呢?

可酒馆,还是满足了很多人对江湖的幻想,偶尔有两个闲钱的平常人,也可以到酒馆里大吼一声,烫一壶酒,切一碟肉,然后把钱排出去,喝个酩酊大醉,睡在在蘸满油渍的桌子上。醒了以后,再回家种地耕田。

只是在一些人眼里入流,一些人眼里不入流罢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在这大或不大的酒馆里起起伏伏,来来往往。

不过到底还是有点江湖气的。

来客楼,登州城最大的酒楼,家族生意,最大的那家来客楼,是在京城地界,天子脚下。做生意,酒馆是最好做的生意,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你的菜够硬,酒够香,总有客人来的,不论什么时候都有吃得起饭和出不起饭的人,更何况江湖中人,山上仙师,朝廷大员,谁没几个钱呢?谁又在乎几个钱呢?

的确是好气派的酒楼,朱红漆木挂着金漆牌匾,沈青君在门口都觉得这酒楼真大气,也不知道能不能顶自己的酒馆。大差不差嘛,他的酒楼有桌子有椅子有酒,自己家的也都有啊。

进了门,偌大的酒楼没几个客人,但看着刘竹马得意的眼神,沈青君知道自己没白来,大堂中间有一桌客人,一个白衣戴着金冠插着玉簪的公子哥,旁边坐着一位黑衣如墨的美貌女子,那边有个脸上有一道疤的佩剑年轻人,最后是一个腰间别了一把马鞭的红衣劲装女子,都是年轻人,他们桌子上摆满了山珍海味。

靠着窗那边有个带着刀的中年汉子,他的桌子上比较简单,就一壶酒,还有一碟来客楼的招牌酱牛肉。

另一边靠窗的位置上,一个庄稼汉已经喝了个烂醉,桌子上还剩半壶酒,只有一盘花生米还剩了几粒。

来客楼的菜,不说贵,但也不便宜,倒是来客楼有一点好,喝醉的客人不会叫醒你,该关门关门,该营业营业,等你酒醒了,自己回家就成。

柜台后一个穿着朴素的年轻人正打着算盘,客人不多不少,倒也不用请伙计,酒楼就后面一个厨子加上自己这个掌柜的兼打杂的。

来客人了,自己就得象征象征应和应和,本来自己来这穷乡僻壤就是看这里人少,不用想太多,谁知道今天客人怎么这么多,一想起来一会自己得端盘子,算了,不要了,换新盘子好了,反正也够换。

这个身兼多职的掌柜的叫董西龙,专门从京城过来,就图个清净。对于刘竹马,他有点印象,好像是城那边的一个年轻人,不像有闲钱的人,可他身边那个公子身上的白狐裘却是货真价实的,这点眼力劲,来客楼的掌柜的还是有的。

有钱,就是客人,董西龙放下了手里的算盘,问道“两位贵客是想吃点什么?”

“你们这儿有什么?”刘竹马第一次被人叫贵客,赶紧捋了捋头发,拿出来自己大剑仙的架势,不能丢了份。

“您能说上口的咱这都有。”董西龙也是胸有成竹,我哪知道这儿有什么,这么多菜,谁记得住?就算我是掌柜的也不行啊,只要厨子会做就成。

董西龙看着沈青君,沈青君看着刘竹马,意思很明显,请便,您是大剑仙,您说了算。

那大剑仙见状又深思了起来,到底点个什么样的菜,才能不跌了自己的份呢?这一想,又是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我,我,我要一大盘酱猪蹄,再切一碟猪脸,酒,就要城西头那边酒馆里最有名的大宋坊!”

大剑仙像斩了条龙一般艰难地说完了酒菜,稍微有点得意,这么硬的酒菜,能配上哥俩的身份了吧。一念及此,眉毛也挑了上去。

董西龙却露了难色,猪蹄猪脸吧,还行,虽然以前没这么卖过,但去找屠户买来就行,可这大宋坊是什么破酒,咱来客楼可真是听都没听过啊!

看着董西龙这不太好的脸色,沈青君开口解围“菜就这两样吧,酒嘛,咱今天先不喝大宋坊,先烫一壶大唐春。”

一听大唐春,董西龙便笑了起来,果然还是这公子有见识,开口就是上了年份的好酒“二位稍等,好酒马上来。”董西龙向面的厨子喊了两句,自己先去酒窖里拿酒。

刘竹马知道,兄弟肯定是觉得大宋坊配不上自己的身份,就要了壶自己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好酒招待自己,好人啊,江湖就需要兄弟这样的人!

对董西龙来说客人太多的来客楼,终归是没几桌人的,酒菜很快酒端了过来,有了酒菜,就好说话了,刘竹马看着沈青君腰间那把唐刀,赞叹道“金银细装,好唐刀啊,现在可很少见这样式的刀了,看这把刀的样式有点像春痕,这可是春痕仿品?”

“刘兄好眼力,正是春痕仿品。来,喝酒。”沈青君端起酒盅,大唐春的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酒楼,沈青君腰间那把唐刀的刀鞘上,正刻了两个古篆:春痕。

“好香的酒啊。”这边兄弟俩刚喝了两口,那边桌子上的白衣公子哥不愿意了“如此醇酒我来时为什么不端上来,难道是觉得白某拿不出这几两金银?还是看不起我出云宫啊?”

董西龙拍了拍额头,自己为啥来这穷乡僻壤,就因为京城那边这样的白痴多,我都说了你能说上来的咱来客楼都有,你自己没见识,那么多好酒,我又怎么记住?想不到在这穷乡僻壤的,还是有这样的白痴。自己最烦的,就是和白痴废话。

等白衣公子哥说完,董西龙仿佛破罐子破摔一般,在椅子上一摊“没错,你说啥就是啥吧,我就是看不起你个白痴,还有那什么出云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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