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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条空旷的街,街道边正悬着一轮温柔的月,那是少女藏着春光的眼。

沈青君骑上了驴,和王亭就此拜别,那匹驴子一双眼盯着他手里的糕点看个不停,一边扭头看一边往前走,越来越远,而画完画的少女,在原地吃起了自己买的糕点,她喜欢吃这一家的豌豆黄。

安静的街道上,时不时有着残留的灰烬随风飘去,自那个冬天过去,最不喜欢出门的王亭,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去了多少个地方,看过多少风景,画过多少张画了,只是再多张画,最后一笔落下也会变成灰烬,等沈青君一直走了好远,王亭才偷偷从自己怀里拿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画像,这张画,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看看,她画的画再多,身上永远也只带着一张画,暗黄的宣纸上依稀可见墨色的痕迹,仿佛稚童的画笔在宣纸上勾勒了一个模糊的人影,和王亭依稀有几分相似,那是最喜欢画画的他,为她一个人画的画。

不管画的如何,在她心里,他就是最好的画师,只属于自然和她的画师。王亭喜欢在吃那些各地小吃的时候,拿出来这一张宝贵的画。

瞧,你不在就没人能喂胖我了,不过没事,我替你喂胖我自己。

灰黑色的毛驴还是像平常一晃一晃的,多扭几次头,就能吃上沈青君手上的糕点了,那么大一袋子,吃一两块肯定也看不出来。

沈青君随着驴背同样一晃一晃的,他不知道刚刚萍水相逢那个少女,是不是喜爱这个世间,但他看见王亭的眼,就知道,她愿意为了另一个她爱的人,去热爱这个世间。

几步路那么远,没机会去猜想另一个世界,沈青君也就给那匹流口水的小毛驴,扔了一块糕点的功夫,就到了三人所暂居的客栈,名字很朴素,就叫小长陵,可这客栈的装潢,却是一点儿也不朴素。

整个客栈,完全是仿照着宫廷大殿而建的,就算是平民百姓住了进去,好像也真能做成王侯将相的美梦,虽然不过是个小城,可奈何不住游人众多,不少本地人,都靠着这些外来游客养家糊口,如果长陵河里的龙鱼真被捞完了,那日子不好过的人,可就多了去了。

游人众多,那便有酒楼客栈纷纷林立,奉仙二话没说,就来了这一户看起来最华丽的府邸,奉大爷可没有世俗里那些黄白之物,大把的雪花银,自然落在了沈青君身上,沈青君倒是无所谓,带着个小丫头,在狐丘上还有个舒服的山洞,跟着自己还能领她风餐露宿不成?

不管奉仙还是沈青君,在哪睡觉都无所谓,只是带着奉皎皎,那就有好一点儿的地儿,就去好一点儿的地儿,青山上那站着好像一口铜钟一般的汉子,同样是这样想的,要不然为什么在自家少爷包裹里塞了这么多黄金白银山上璞玉呢?

轮不着沈青君说话,奉仙开口就是两间天字客房,反正那么大的客房里又不是只有一个屋子,本大爷自己一间,你们两个一间。

客栈掌柜的,对着这男子竟是连抬头都不敢抬头看,就算明知道他还没给银两,还是乖乖的把钥匙递了过去,即使隔了一张面具,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的掌柜的,依旧不敢多看上两眼,上次那个打仗杀过好多人的将军来这儿住店,他都没有这么害怕过。

奉仙接了钥匙就往自己房中走去,拿钱的事,身后自然有人干。

不管长幼,统统二十两白银,沈青君也没和这个被吓得不轻的老狐狸多讲价,要多少就给你多少,接了天字客房的钥匙,领着奉皎皎往他们那一间客房走去。

这家客栈,不愧是仿照着宫里楼阁所建,天字客房不是往常那样偏居一隅,而是在这金碧辉煌的府邸之中,重新开辟出来几个单独的四合房,总共四处四合房,这就是整个长陵,最有牌面的住处了。

他们来的时候也挺巧,刚好只剩两个天字客房了,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的老掌柜,生怕奉仙报三间天字客房,哪边的人,他都不敢得罪。

即使是二十两白银,在这个时候,能拿出来的人可是不在少数,王大员外来了,自然要挑最好的房,睡最贵的床,还有阁楼顶上那一位不知道哪家的少爷,既然出生书香世家,不挑一个书香缭绕的客房,能对得起我的身份?

还有好几个大家族都是点名要那四合房的,老掌柜出于各种原因一个一个的婉拒,有些时候,越大的生意,也是越不好做的。

和留舌铺子一样,小长陵是长陵第一个客栈,从当初那一个小平房,一点儿一点儿的修成了如今的大殿,老掌柜谢承运,也真的记不清自己是小长陵的第几任掌柜了。

回了房中,奉皎皎正趴在大床上等着留舌的糕点,这么大一张床,塞满了上好的鹅毛,所以躺起来非常软,奉皎皎非常舒服,如果能趟在这张柔软的大床上,吃着好吃的糕点,就更舒服了。

想着想着,好吃糕点的香气,就飘自己鼻子里了,沈青君随手把糕点放在床边,小丫头想在哪吃就在哪吃,吃的舒服就好。

本来糕点买的就多,给毛驴吃一两块也显不出什么,而且别过王亭之后,沈青君又转头回去添了几块豌豆黄。

没去敲奉仙的房门,沈青君就知道他在房里干什么,离得好远,都能闻见从奉仙房中飘出来的酒香,轻轻一嗅就知道是上了年份的老酒,当然只是对于沈青君来说的,如果是对于奉仙的老酒,那又是谁酿的酒,才能一酿就是好几个时代呢?

看来今天又得自己练剑了,沈青君没再去找奉仙,那个狂人,应该不希望有人打扰他独自饮酒。少年老实拿出了那一跟小树枝,独自一人,一剑又一剑。

只隔了一扇梨花木的房门,奉仙一壶酒接着一壶酒,不像是狐丘的酒,他嫌这酒不够烈。就是突然想喝酒了,有原因也好,没原因也好,反正是一壶接着一壶,他自然知道沈青君在门外练剑,只是自己今天只想喝酒,练剑炼剑,炼那一把剑,终究还是得靠着他自己。

隔了一张面具一扇木门,奉仙都能看的一清二楚,还行,比耍刀那几下顺眼多了,木门之外是练剑的少年,而面具之后,绝世的容颜也红了脸,原来即使是奉仙这样修为通天的人,该喝醉还是会喝醉的。

糕点不是那个时候的味道了,酒也不是了。奉仙又灌下去一壶酒,那到底喝的又是什么呢?

喝酒的喝酒,练剑的练剑,吃糕点的吃糕点,好像也就是这点儿事了。

这么大的宫中府邸,四间天字客房自然也不是墙里墙外那么近,可就是如此宽敞的地方,不知道那书香门第的少爷,怎么就和王大员外碰上了。

看见这满身绸缎的王得林,就好像是树桩披上了宝衣,公子哥心中默默念叨一句乡巴佬,就接着走去。

王得林看见迎面的公子哥,不知不觉把自己的大肚子挺得又高了一点儿,一个小官儿的瓜娃子,还想和我王大员外抢道不成,虽然地方宽,可架不住道路窄,天字客房向来人少,用不上朝天的大道,而本来王得林体格就要大点儿,此时一条小路上,两人就是谁也不让谁。

公子哥觉得自己已经让的够多了,本来自己家中的长辈,官阶也不比这王得林低上半分,连走路都要让这乡巴佬先行,岂不是丢了自己家这书香门第的面子?

王大员外又如何能惯着这瓜娃子,难不成你也和皇帝爷是亲戚不成?王得林是个脾气差的,哟呼了几声,围墙之上瞬间出现了几个大宗师。

公子哥也不服输,自己又不是没有护卫,一招手,周围同样是几个大宗师,一言不合,这些山上的护卫就要大打出手。

王得林是当今皇帝爷的亲戚,公子哥同样身世不差,是当今大宋礼部尚书赵幕府的亲孙子赵庭树,还真以为我怕了你这乡巴佬?

“给我打!回头本员外重重有赏!”赵庭树自幼长在书香里,做什么都讲究个礼字,乡巴佬不动他肯定不先动,所以王得林的护卫,率先出手。

就算是大宗师,还是要吃饭的,刚上了山,又能做什么,资质有限的,不如去大官员家里当个护卫,一般没什么事做还能吃香的喝辣的,在山上不是什么人物,可下了山,那就是有头有脸的人了。

别的不说什么,至少这些护卫的修为,半点儿不输登州那一个出云宫宫主,王得林话音刚落,那些大宗师没一点儿犹豫,剑雨火海,纷纷呼啸而来。赵庭树不说,但他身边的护卫反应也不慢,有一个体格高大的壮汉率先向前一步,张开手掌,黄色的光芒竟是形成了一张巨盾,把火海和剑雨纷纷隔在盾牌之外。

既然动上了手,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谁先过这条道,就手底下见真章了。

这边是黄盾高墙,那边是烈焰剑光,只是任他们打的如何热闹,练剑的少年,一剑接着一剑,丝毫不乱,喝酒的奉仙,终于有了点儿困意,懒得再去看那些小丑,至于正躺在大床上吃着糕点的小丫头,她吃相不是太好看,还有那么一点点吧唧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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