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此地……为何处……

他缓目四望,只见眼前一派山青水绿,天清气朗,那青不是寻常的青,绿也不是平常的绿,青而不寒,绿而不素,隐隐却有一股新绝之气,仿佛自开天辟地以来,在这鸿蒙大荒之间,是第一次有这样青至极尽的青,绿到穷源的绿,仿佛每一抹青绿都在朗声长笑,歌咏自己对这崭新世界的极致欢喜。

他低头看自己,一身长袍广袖,这种打扮,他只在师门收藏的古画中见过,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穿过这身衣服,但不知怎的,却全然不觉得陌生。同样不陌生的,还有面前的五弦琴,他伸手按弦,只闻“铮”的一声,振聋发聩,曼妙幽远,仿佛是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声琴音,直至此时方才被他奏响。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心之所至,意之使然。他奏响一曲,又一曲,又一曲,响彻青空,令半空行云默然遏止,潜入峡谷,令枝头芙蓉怆然陨落。

可是,他始终是孤独的。这是孤独的琴声,无人聆听。白云繁花,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千古的琴音,也不过弹给了千古的寂寞。

直到那一日,他听到一个小小声音从脚下传来:“见恕,可否再奏一曲?”

***

百里屠苏忽从梦中惊醒,梦中琴音仍在脑际萦绕,却见阿翔正立于客房临街窗口,向他长声而鸣。他一跃而起,顾不上猛然冲击入脑的剧烈头痛,从窗口一跃而出,随阿翔奔去。

越往前走,街上人越多,灯火辉煌,亮如白昼,摩肩接踵,人潮涌涌,这一乱,屠苏便失去了阿翔踪迹,正四处寻觅时,只闻头顶有人大声道:“……今日我家小姐抛绣球招亲,希望以此觅得佳婿。俗话说的好,姻缘由天定。无论是哪位公子接着了绣球,只要品行端正,未有妻室,便是我家小姐的未婚夫婿!”

他抬头一望,只见临街绣楼上,有一堆人正簇拥着一位一身水碧,头蒙轻纱的少女,少女手中捧着一只大红的绣球,正欲往楼下抛掷。百里屠苏心知这就是白天听方家人提到的孙小姐绣球招亲了,又看自己身边挨挨挤挤的人统统是十几二十岁的青年男子,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还不时有人对他投来忌惮的眼光。百里屠苏哪有心思凑这个热闹,于是反其道而行之,人人都往楼下挤,他则往外面挤,反而被卡在人群正中,动弹不得。

正没奈何时,只听到遥遥传来一个少年的大喊声,甚是耳熟,喊得什么却全然听不清。他个头本就高众人一截,展目远观一览无遗,一看就知是那个臭小子方兰生,正形色仓皇地向人群奔来,手上还拎着一根棍子,一路跑一路挥一路喊,一街的人都吓得纷纷避开,给他让出一条通路,正朝楼下百里屠苏而来。屠苏见这小子咋咋呼呼样子便心生不爽,有心给他点苦头吃吃,待他跑到自己面前,说时迟那时快,他伸出一只脚,恰恰挡在方兰生身前。

就在百里屠苏伸脚绊方兰生的那一刻,绣球抛了下来,不偏不倚,正砸在栽倒在地的方兰生的背心。

众人纷纷欢呼起来,间杂有人沮丧地大声咒骂,方兰生摔得头昏眼花,尚且不知发生了什么,昏昏沉沉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甚是眼熟的身影正自人群中挤出去,一时间却完全想不起来是谁,只觉几双手把他自地上拽起来,有人大声在他耳边喊:“是方小少爷,接到绣球的是方家的小少爷嘿!”

***

百里屠苏挤出人群,听到背后传来方兰生气急败坏的叫声:“不是我!不是我!”他不禁心生好笑,又隐隐觉得有些愧疚,就在此时,他耳边传来阿翔长声鸣叫,抬眼看去,阿翔正在他前面不远处盘旋,他立刻把方兰生扔到脑后,快步跟上。

转过几条巷子,行人骤然减少,灯光也渐渐微弱,路两旁民居大门紧闭,寂无声息。百里屠苏突然看到前方桥头有一个人影伫立,阿翔飞去落在那人身旁,那人伸手轻拍阿翔背脊,平日高傲凶猛的阿翔除主人之外,从不许人碰自己一分一毫,此时竟甚为温顺,任由那人碰触。百里屠苏心里一动,知道定是那古怪少女了。

霎时间,一股滚烫热流猛然冲入他脑,只痛得他眼泪差点涌出,他知道自己的煞气即将发作,但这一次,他不知将发生什么——因为这还是平生第一次,只有他独自一人对抗煞气。他只觉眼前黑暗逐渐被漆成血红,放眼望去,天地皆一片肃杀,到处暗影憧憧,似乎四面八方都隐藏着无限杀机。他心念一乱,陡然间神智全失,心中杀意大起,冲着桥头人影便飞身而去。

***

那少女找了百里屠苏整整一天,也没见他踪迹,直到入夜,她还在琴川城门口引颈眺望,只盼那少年突然出现。忽然一只白鹰飞到她身前,冲着那少年的长剑厉声鸣叫。少女心知这白鹰必与那少年有所牵连,便随白鹰一路进城。行至万里桥上,白鹰突然不见,她便在桥头等待,许久,那白鹰方才飞回,落在她身边。她见白鹰威武可爱,忍不住伸手拍拍它背脊,赞道:“大鹰你真威风啊。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哪?”

突然,她只觉一阵迅猛杀气铺天盖地而来。那少女身有武功,虽然意外,却并不惊慌。她疾速向后腾跃,只见一个人影落到她先前所站桥头,一掌便将桥栏拍去半边,却正是那她找了一天的少年。

她一见大喜,便想把怀中药掏给他,却见那少年脸色极是古怪,嘴角抽动,鼻翼翕张,眼神凌厉疯狂,全身上下杀气腾腾。她一惊,下意识往旁逃开,那少年却紧跟不放,招招皆是杀手,若非她武艺也自不弱,恐怕不免重伤在他手底。她心知这少年的古怪必和剑上煞气有关,一时间却又不知该如何开解,只能返身奔跑,只盼把这少年引出民宅云集的城内,引到城外人烟稀少处,再权作计较。

***

方兰生被绣球砸中后,昏昏沉沉地被众人簇拥到绣楼跟前,他那一跤摔得颇重,浑身上下如同散架一般,虽只想逃走,却全然没有反抗之力,只能无助惨叫:“不是我!不是我!哪个浑蛋绊了我一跤?!”到了楼前,只见一个形容娴雅的妇人,背后跟着两三个衣着讲究的丫鬟,袅袅婷婷迎上前来,向他福了一福,道:“这位就是接到绣球的公子吧?果然形貌俊雅,气度不凡,我家小姐真是有福气,挑到了您这样的夫婿。”

方兰生连忙道:“不不不……您……您搞错了,我不是来接绣球的,我是……我是……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说着便想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肩上却骤然被一只手紧紧捏住,手劲惊人,掐得他一动不能动。他回头一看,只见捏住他肩的竟然便是那娴雅妇人,她脸上仍带着蔼然微笑,柔声道:“方公子,不管您是不是来接绣球的,既然接到了,就是老天爷给我家小姐选的夫婿,俗话说的好,上有皇天,下有厚土,皇天在上,您可不能说走就走呀,否则让我家小姐可怎么做人?”她一面说着,一面手上忽然加劲,方兰生只觉得肩上如箍了一只钢钳,肩胛骨似都要被她捏碎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差点痛得涕泪横流,慌忙道:“……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嘛……”

那妇人稍稍松了松手劲,微笑道:“那么,方公子是答应和我们回孙家去,商议婚事咯?”

方兰生一听大惊,把刚吃的苦头又忘在脑后,急道:“什么婚事?商议什么?和我有什么干系?!”

那妇人脸上仍挂着温煦微笑,语气却已寒冷如冰:“方公子,难不成你想悔婚?我告诉你,只要你在琴川一天,一天就由不得你糟践我家小姐名节。”她忽然向方兰生背后一招手,方兰生回头一看,不知何时,一顶青布小轿已抬到身边,他还想作困兽之搏,却冷不防被那妇人一掌击在后颈,当即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妇人提起方兰生,扔入轿中,一声令下,轿夫抬起轿子,一溜烟奔孙府而去。众闲人目见了这一场意料之外的绣球抢亲,无不啧啧称奇,久久不肯散去,羡慕有之,同情有之,讶异有之,但无论如何,孙小姐和方少爷的姻缘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自此晚后,在琴川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了。

***

百里屠苏紧紧追迫在少女身后,他神智时醒时迷,全然无法控制自己举动,只觉这次煞气发作远烈于之前,心头却隐隐约约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屠苏,你体内煞气纵横,尤以朔月时最为严重,无形中便可令你杀心重重。为师冥思苦想亦无法可解,唯有冀望以清制浊……昆仑山天墉城乃是天下清气鼎盛之地,虽无法消弥你体内凶煞,却可减缓其将你蚕食之势……生死攸关,万不可擅自离开昆仑。切记、切记……焚寂之剑定是上古邪物无疑,邪剑有灵,远古之威,为师亦驾驭不得,想当年为师初遇你的三个月内,你时时怀抱此剑,不论饮食起居,决然不肯放开,此剑力量与你煞气系出同源,会牵引你体内煞气,令其发作时更为剧烈,但为师猜想,此剑与你一生遭际定然大有关联,因此不欲强你弃绝此剑,只望你若携剑在身,切记万勿受其牵引,失去本心,也万勿令他人得取此剑。”

不知不觉间,两人一追一逃,已奔至琴川船埠,那少女背朝江水,退无可退,只能看着百里屠苏一步步向她逼近。屠苏脑中有如火焚,眼中所望尽是一片血红,他突然想起曾经那一天,也是似曾相识的景象——一天一地的火海,鲜血如泉喷涌,无论是谁的血,都是鲜红的,那么醇厚的红,独一无二的红,生命即将消亡殆尽之前,竭尽全力盛放的红。宝贵的生命……最宝贵的生命……就这样在他眼前溜走……只余小小的他,跪地大哭,悲痛欲绝……他只觉气涌胸臆,那个问了自己无数遍的问题当此关头,又一次涌上他的脑畔:“为什么大家都要死?为什么?为什么只有我活下来?凭什么?我独个儿,如何能活?如何想活?如何要活?”

他抬起头,一双血眼盯着少女,犹如盯着自己最亲的亲人,同时也是最恨的仇人,喃喃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声音恸哑,几近悲鸣。

那少女凝神望着他,不知为何,她脸上竟然没有一丝恐惧,而满是浓浓的悲悯,她慢慢向屠苏走来,将剑递向他,柔声道:“剑还你……你问的我现在真的不知道……但是我会好好想……一想到就告诉你……好么?”

百里屠苏怔怔望着她,不知为何,他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释然感,仿佛心头压了十年的大石被那少女几句话轻轻移开,仿佛只要有她去帮自己想,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回答,所有的伤痛,都有了归宿。

他抬手接剑,手指触到剑的一瞬,屠苏感到一股暖意自剑上传来,那暖意虽不强烈,却绵长醇正,直流入四肢百骸,将煞气冲退,他只觉得全身痛楚一丝一缕缓缓消弭,恍然间,血潮自眼前褪去,他心头一松,四肢疲累已极,再也支撑不住,双眼一黑,摔倒在地上。

那姑娘见状轻呼一声,忙欲上前救助,冷不防从旁边扑来一个金黄的影子,却是一只通体灿金的小狐狸,气势汹汹地挡在百里屠苏身前,向那姑娘大声吠叫,虎虎生威,状甚勇猛。

就在此时,一只乌篷船正缓缓向岸边靠来。

  1. 上一章
  2. 目录
  3.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