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日子,我意气风发,满目阳光,感觉这世界就是一个筐,里面装的女人都是为我准备的,什么桃儿杏儿的,一抓一大把。这种思维控制下的大脑让我办了不少很直接的事情。比如参加相亲会,不管对方对我的印象如何,只要感觉合适,就直接表达爱意,非常之不害臊,非常之没皮没脸。挨过几次白眼之后,我便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傻很天真,行为很黄很暴力,将就我的现状,想找到一个年轻貌美,性情好又懂生活的女人,简直比买彩票中大奖还难。
那阵子,我的状态非常不好,下班以后就去我妈那边呆着,心情郁闷,形象猥琐,整个人就像一只被打断脊骨的狗。
我妈担心我这样下去会郁郁而终,决定亲自出马做我的红娘。有一次,她找出我年轻时的一张有些像著名摄影师陈冠希的照片,拿给一位介绍人看。第二天人家也拿来了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一个挺耐看的小姑娘,二十出头的样子,银盘脸,粉嘟嘟的,身材也不错,粗胳膊大腿的,像个运动员,估计是把过日子的好手,关键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当晚见面,我俩几乎同时“呸”了一声——陈冠希她没看到,她看到的是一个满脸沧桑,神情呆滞的马猴,我看到的是一个长着平面直角宽屏脸的巨型牛蛙。惊慌之下,我谎称打酱油,架起一朵祥云,逃也似飞走而去。后来我才知道,此物已经四十有五,性情堪比武则天,作风压赛孙二娘,名声不让潘金莲,属于遇上一百个嫪毐也毫发无损之人,此类佳品咱无福消受。我搞不明白,刚离婚时我的那些好心情都去了哪里呢?
我妈说,勤能补拙,咱可不能闲着,继续张罗着帮我相亲。所见的大都是高不从低不就的老姑娘,娘儿俩受尽屈辱,一无所获。
我妈不服气,整日里走街串巷,逢人就鼓吹她家有个黄金李老二,非黄花闺女不娶,离婚的闪开,不要自取其辱。
接下来,我硬着头皮又见了几个条件相当的老姑娘,全都泡汤,原因几乎一样,人家要找个能够养老的钱匣子,我是个四面透风的老鸹窝。
我醒悟过来,觉得有过婚姻挫折的女人才现实,才懂得什么是生活。就像高压锅煮出来的肉,尽管味道差些,但好嚼,易消化。
这么一想,我彻底断了找黄花大闺女的念头,感觉她们跟我不在一个频道上。我不是黄金李老二,我爸爸也不是马云、王健林。
我常常想,人为什么而活?活着不是给别人看的,有些东西只是一时的虚荣,热闹完了回到家里,夜深人静的时候,面对的终归还是自己。
经过单身生活的磨炼,我豁达了许多,有时还责怪自己以前太喜欢较真,太不懂得风情。
是舒梅这个女人重新唤起了我几乎放弃的关于婚姻的梦想,我恍惚感觉到有爱情的影子正在一点一点地进入我的生活。
记得我第二次约舒梅出来的时候,试探她,我说,我不喜欢处女,总觉得欠了人家什么。
舒梅翻着白眼对我说,你以为处女都是给你预备的啊?这种句式很有嚼头,我理解她这话的意思是:李相公啊,奴家不是处女。其实我也没有那种奢望,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处什么女啊,石女还差不多。因为以前聊天的时候,我流露过想找个离婚不带孩子的对象的意思,于是我问,你也是离婚的吧?
舒梅直接回答,我没有小孩儿。
离异无孩!我狂喜,这才是我李大柱的首选啊……苦尽甘来的感觉让我的心跳瞬间暂停,就像得了心肌梗塞。
将就我这把年纪,找这样的女人为伴是科学的,科学发展,中央都在提倡,我怎能不紧跟步伐?
过后,我一直有给吴晶晶打电话的冲动,我想告诉他,狗熊也有第二春。可我没打,在我心中,她已经死了。
离婚那天下着很大的一场雪。我和吴晶晶一前一后走在雪幕里,四周没有别的声音,响着的全是喀嚓喀嚓的踩雪声。
从民政所出来,吴晶晶往左走,我往右走,像两个被一根看不见的线拉着的黑点,越离越远。
我想,经过这么多年的婚姻,我跟吴晶晶早已变成了两株纠缠在一起的草,尽管这两株草已经干枯,但冷不丁拔起来,都会痛。那么,最痛的人是谁?应该是决定舍弃的那个人吧?反正此刻的我心里没有悲伤,只是感觉有点空虚,一阵一阵的落寞袭上心头,让我的眼前发黑。
半小时前,我曾想,拉倒吧,求她回家,继续我们的生活,暂时不适用,就当作“伤停补时”好了,慢慢会好起来的。甚至恨自己以前太较真,模糊着才能美好着,一些生活里的不如意,只把它当成屁股上那几粒不疼不痒的粉刺算了,谁没事儿总脱下裤子给人展示啊。可是我没能忍住,因为吴晶晶实实在在地告诉我,她有外遇了。尽管这事儿我早就心知肚明,可是我没有详细问她。有什么意思呢?其实,当初我只要稍微勤快那么一点点,她所有的秘密就会暴露在我的面前。秘密这玩意儿就像一件毛衣,只消露出一个头来,一下一下地扯,最终什么也保不住。我不勤快,所以吴晶晶打败了我,让我感觉既恼怒又绝望。
走到我家楼下的拐角处,我笑了,终于解脱了,新的生活在召唤……冷不丁被人从后面抱住,凭感觉,那是吴晶晶。
我没有回头,只是感觉到有泪滴落在我的脖颈后,接着就有一阵温热的喘息钻进了我的脖子。
打完人再给个甜枣儿吃?我还得张得开嘴呀!我冷笑,保持木桩的姿势不动,心中五味杂陈。
那两条胳膊松开了,吴晶晶快步跑开。我转回身来看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让我怀疑刚才发生的事情不是真实的。
抬起头,满眼白色,狂乱的雪片斜扑下来,一片一片砸在我的脸上,像无数的小手在抽我耳光。
吴晶晶走了,房子一下子就显得大了许多,让我感到一种苍白的空虚。
睡觉前,我翻检吴晶晶那些没来得及拿走的东西,吹灯拔蜡一样木然。
我翻到了吴晶晶那些没用完的化妆品,丢出窗户;翻到我们一起照的很多照片,也丢出了窗户;翻到一本日记本的时候,我停了手,那是我们恋爱时我送给她的,扉页上写着的一行字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喷泉的水堵不死,爱情的火扑不灭——致晶晶我的最爱。这是我的笔迹,印刷体一样工整。
随便翻了几页,我看到了这样一行字:大柱,我爱你,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愿意变成鬼,陪着你……
那夜,我好像真的遇见鬼了。记得半夜我起来找烟抽,看见有个人站在窗帘一侧的黑影里看我,当我打开灯时,他突然不见了。我以为这是幻觉,抽完烟躺下,关灯要睡,他又出现了,站在我的床前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怀疑这是一只鬼,不敢与他对视,捂住眼睛,从指头缝里偷窥,吃惊地发现这个人是我。
我知道人死之后魂魄会脱离身体,有的舍不得离开他曾住的地方。难道我死了,我的鬼魂来了?
我一激灵,开灯,眼前却什么都没有。
我坐到了天亮,感觉毛骨悚然。
第二天,我打电话把这事儿告诉了刘朝九。刘朝九笑着说,你这是让吴晶晶把你搞神魂颠倒了。
我不信,我说,那人是个男的。
刘朝九说,所以你才神魂颠倒,男鬼女鬼都一样。
吴晶晶,你本来就是一只鬼,你不用死,就是一只鬼……我的眼前飘忽着的全是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发生过的一些破碎往事,像雾,又像风。